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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案再多9人認虐兒 兩人涉沒制止求情望判社服令 官斥「斗膽、奢望」

童樂居案再多9人認虐兒 兩人涉沒制止求情望判社服令 官斥「斗膽、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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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庭收音不良
官未能聽清被告答辯意向

16 名被告周二獲安排至區院 2023 年 8 月啟用的大型法庭應訊。她們共涉 31 項控罪,周二用上逾半小時處理答辯,期間法庭收音不良,官數度表示未能聽清被告是「認罪」抑或「不認罪」。隨後有被告答辯時,同時以點頭或搖頭方式表達。

9 人認罪,須即時還押,部分人押後至下周一(15 日)判刑,分別為趙詠茜、卓凱欣、莊嘉宜、李晓儀、楊淑儀、伍家穎、周靈芝、李慧心及鄭淑貞。當中 6 人部分控罪獲准存檔法庭。

其餘 7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黃潔瑩、陳綺雯、鄧月媛、梁善彤、梁善儀、關佩華、陳信興,案件將在下周二(16 日)開審。

9 人認罪案情:
至少 17 幼童受襲

9 名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涉及至少 17 名幼童受襲,年齡介乎 1 至 3 歲,當中兩童被父母遺棄或為孤兒,另外 15 名幼童、佔近九成因「父母無法照顧」入住「童樂居」。而整體 17 名幼童中,逾半即 9 人由社署申請「照顧令或保護令」。

案情提及,警方接獲報案後,到「童樂居」檢取所有可取得的閉路電視片段,共揭發 407 宗虐兒事件;調查涵蓋時間範圍,室內片段為 2021 年 11 月 18 日至 12 月 28 日;戶外範圍片段為同年 9 月 18 日至 12 月 28 日。

首被告涉 12 次襲擊
包括塞不明物體入幼童口

9 名被告中,面對最多控罪、現年 46 歲的首被告趙詠茜,周二承認 12 項控罪,指她 12 次襲擊合共 8 名幼童,方式包括在地上拾起不明物體塞入幼童口部、向上拉扯幼童右腿致幾乎碰頭、擘開幼童雙腿至一字馬等。

當中 3 歲男童 F 曾五度受趙襲擊,亦為是次案情中受襲次數最多男童。

而趙所涉的 12 罪中,有 9 罪指 6 名時任職員、同案被告,曾分別同場,但目擊趙襲擊幼童時,沒有干預或制止其行為。

認罪 9 人之中,23 歲的卓凱欣及 59 歲的鄭淑貞,為最年輕及最年長的被告,兩人分別在 2019 年和 2017 年入職,而鄭當時為兼職。

兩涉「不作為」被告求情
指罪責不及施暴者

同日兩名認罪被告求情,均涉沒干預或制止同事虐兒。其中涉及一罪的被告李慧心,其大狀指警方檢取「童樂居」內 3 個月的閉路電視片段,以「找錯處」形式鉅細無遺翻檢,找出 400 多宗虐兒事件,但李慧心只涉其中一次,其罪責也不是施暴者,只是「不干預、不阻止」。

至於涉 3 罪的鄭淑貞,其大狀則指,鄭望為自己「不作為、不干預」而令公眾失去信心一事致歎,指她知道自己辜負照顧者責任、深感後悔,又稱她當時後知後覺,也只是兼職,但如有阻撓,就可避免孩童受不必要的傷害,為其行為感羞恥,「甚至連累丈夫有個虐兒(案底)嘅太太」。

辯方稱望不判監
官斥「確實係斗膽,確實係奢望」

辯方又引案例指,如對孩童使用暴力,源於管教比起毫無原因的罪責,會較有酌情空間,均「斗膽」望法庭索社會服務令報告(法律 101 文章)再判刑。

法官聞言指,「你哋請求法庭(索取報告),確實係斗膽,確實係奢望」,又明言「我睇唔到有其他嘅判刑選項,除咗即時監禁」,但稱緩刑或屬考慮之列。

累計 34 職員被控

案件累計有 34 名職員被起訴,案件分拆多案,分別在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處理。其中 16 人在裁判法院均罪成,判囚 4 周至 15 個月不等,當中馮凱琍在區院另承認 1 項虐兒,被加監至 4 個月 48 周。

被告陳麗娟、馮鳳豪亦已在區院認罪,分別被判囚兩年 3 個月及兩年半;餘下的 17 人所涉的虐兒罪於區院處理。

DCCC 846-853/2022、DCCC146/2023、DCCC147/2023、DCCC149/2023、DCCC150/2023、DCCC152/2023、DCCC153/2023、DCCC15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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