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歲男警涉去年 12 月在尖沙咀警署內非禮一名女子,他周五(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把案件押後至 8 月 12 日進行 3 天中文審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辯方早前透露,其抗辯方向指向事主誣告。控方料須傳召 3 名證人,另再按辯方需要傳召 6 名警員。

控罪指案發在警署內
被告伍嘉威(41 歲,警員),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法律 101 文章),指他於 2025 年 12 月 20 日,在尖沙咀警署 227A 室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 X。
警方早前口頭回覆《法庭線》指,該名男子是警務人員,最後駐油尖警區,現已停職。
KCCC68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