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督察認盜竊食物樣本 辯方求情稱大機會失去工作 官接納報告判120小時社服令

食安督察認盜竊食物樣本 辯方求情稱大機會失去工作 官接納報告判120小時社服令

分享:

另 4 人獲裁無罪

5 名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 歲)、林曉君(29 歲)、余鳳珍(28 歲)、劉承軒(35 歲)及李俊禧(37 歲),均報稱食環署一級衞生督察,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修訂控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偷竊部分替食環署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驗用途的食品樣本,而有關樣本是特區政府的財產。

被告劉承軒在案件初提堂時,獲保釋離開法院。(資料圖片)(《法庭線》記者攝)。

當中劉承軒與律政司達成認罪協議,轉任控方證人,並承認一項盜竊交替控罪。另 4 名被告經審訊後,在 2025 年 8 月 25 日獲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不接納污點證人的證供,又指沒證據顯示被告挪用了涉案樣本(見報道)。

劉承軒的代表早前求情指,相信被告不可再擔任公務員,又提到被告兒子有心臟問題,需定期覆診,對被告及妻子構成壓力,另指被告在被捕後,有做義工及報讀課程,亦已於第一時間認罪。裁判官則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WKCC269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