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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判囚8月

首宗「起底」定罪案件|男子認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 判囚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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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10 月,在 IG 等社交媒體披露前女友的個人資料,又冒認她開帳戶,令陌生人聯絡事主意圖交友。被告在警誡下表示,自己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承認在 TG 群組發布事主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被告早前承認 7 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周四(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囚 8 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事件對事主 X 造成嚴重心理困擾,至今談起本案仍心有餘悸,需要轉工及刪除社交媒體帳戶。裁判官指被告「起底」的目的是傷害事主及其家人朋友,法庭需發出明確訊息,不應姑息犯案者。

本案是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底」新條文生效後,首宗因違反相關規定而被定罪及判刑的案件。
辯方求情:被告感被騙 失去理智下犯案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被告與 X 交往不久後得悉 X 懷孕,便打算將 100 萬元支票交予 X 共同組織家庭,惟 2 人其後出現爭執,X 拒絕再與被告會面。辯方指,被告因感到被欺騙,魯莽地做錯事,以致不理智地犯案。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於今年 2 月承認一項刑事恐嚇,事主為本案的受害人。被告現時因另一宗刑事恐嚇和「起底」案件而被還押。

心理被告指 X 受嚴重心理困擾
須轉工、刪社交媒體帳戶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引述受害人 X 的心理報告,指被告多次披露其個人資料,對她造成嚴重心理困擾,至今談起本案仍心有餘悸。心理報告指 X 需轉換工作,及刪除所有社交媒體帳戶,斷截與朋友的聯繫。

官:被告「起底」對X 造成不可估量傷害
不應姑息 囚8月

張官指,本案對 X 造成不可估量的傷害,判刑時應考慮懲治、阻嚇及譴責。裁判官指,必須考慮被告的「起底」行為帶來的傷害,而被告一而再地在不同平台上披露 X 的個人資料,目的是要傷害 X 及其家人和朋友,認為不適合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無可避免地需判處即時監禁。

裁判官稱,被告的一連串「起底」行為,並在緊密日子犯案,指法庭需發出明確訊息,除案情特殊外,不應姑息犯案者。就被告面對的 7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張官分別以 9 星期至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整體量刑原則,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被告的總刑期為 8 個月監禁。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判刑後指,歡迎法庭是次裁決,強調「起底」是嚴重的刑事罪行,市民應循合法途徑處理糾紛。刑事調查組高級個人資料主任盧廸凡強調,私隱條例在網上同樣適用,市民在社交平台發布或轉載疑似「起底」訊息時應三思,以免觸犯法例。盧透露,截止 11 月 30 日,公署展開 109 宗調查,共進行 10 次拘捕行動。

案情指二人交往約一月後分手
被告用事主資料 開設交友帳戶

案情指,2021 年 9 月下旬,被告和女子 X 於交友程式「Coffee Meets Bagel」認識,兩人發展成情侶,於 10 月中分手。同月,被告以 X 的中、英文姓名、電話號碼等資料,在「Coffee Meets Bagel」及另一交友程式「Heymandi」,共開設 3 個帳號,又用其資料開設 Instagram 帳號,邀請其他用戶到訪她的住所。

被告警誡下稱搏取前女友注意

X 另發現自己的資料,在 Telegram 群組被公開,其後收到陌生人的滋擾電話及 WhatsApp 訊息,要求她作出不道德交易,又被人盜用資料以借錢及訂購食物。

被告於 2022 年 6 月被捕,警誡下表示希望博取前女友注意,又指她的態度轉差,故在交友帳號加入她的真實 Instagram 帳號,並在 Telegram 群組發布其丈夫的資料,以證明她是「人妻」。

被告被控 7 項「披露個人資料罪」

被告何牧華(27 歲,報稱客戶服務資深助理),被控 7 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指他於或約於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6 日期間,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女子 X 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即其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教名、Instagram 帳戶名稱、手提及公司電話號碼、住址、工作電郵地址、公司名稱、職銜、大學名稱、年齡、身高及相片,意圖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傷害。

STCC198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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