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拒絕民陣在港島發起「沒有國慶,只有國殤」遊行,並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事後 13 名「踢保」者被重新拘捕,其中兩人被控暴動,周四(6 日)在區域法院再提堂。 辯方指,早幾日才收到警方給予達 285 GB 的閉路電視片段,需時消化截圖及文件,申請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
兩名被告為蔡騰毅(54 歲,髮型師)及丁實勳(39 歲,文員),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二人於 2019 年 10 月 1 日,在菲林明道及杜老誌道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連同其他人士參與暴動。
丁實勳另被控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在灣仔軒尼詩道 319 號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 11719 。
DCCC4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