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歲及 32 歲的兄弟被指 2023 年 9 月在旺角先達廣場外的私家車,藏有 35 張虛假的都會大學學生證。兩人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向裁判官確認欲以學生折扣購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監 6 個月、緩刑 3 年,並罰款 2,000 元。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分別計劃與女友結婚及為賺「奶粉錢」犯案。官詢問下,控方確認能以緩刑處理。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0 歲及 32 歲的兄弟被指 2023 年 9 月在旺角先達廣場外的私家車,藏有 35 張虛假的都會大學學生證。兩人周二( 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管有虛假文書」罪,向裁判官確認欲以學生折扣購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監 6 個月、緩刑 3 年,並罰款 2,000 元。
辯方求情指,兩被告分別計劃與女友結婚及為賺「奶粉錢」犯案。官詢問下,控方確認能以緩刑處理。
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都會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的前院長及課程總監,涉於 2017 年至 2018 年間,籌備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課程,企圖換取該公司月薪約 19 萬元的職位,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成,分別被判囚 15 及 10 個月。
兩人早前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二(9 日)頒下判詞,指申請方的主張牽強,提出的法律觀點亦與本案「毫不相關」,拒批證明書。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大批巿民到油麻地一帶「圍魏救趙」,事後多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1 名被告的案件,有 3 人被指潛逃;另外 8 人認罪或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五(27 日)在區域法院一併求情。 辯方求情指,曾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案發時 19 歲都會大學男學生被告,原定今年畢業,惟校方指他若短期內「出唔返嚟」,學位將作廢,其過往 3 年努力恐付諸流水。 辯方又指,本案被告重犯機會「幾乎近零」、「極微」,因社會環境已不復 2019 年狀況,類同程度的暴動,「無乜可能會係將來日子發生」。區院暫委法官葉啓亮押後至 2 月 25 日判刑,各人續還押。
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都會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的前院長及課程總監,涉於 2017 年至 2018 年間,串謀籌備一個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課程,企圖藉此換取該公司月薪約 19 萬元的職位,各被裁定一項串謀索取利益罪成。 兩人周四(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分別被判囚 15 及 10 個月。暫委法官香淑嫻指被告稱因「過份着緊為提高美容業質素」而犯案,供詞「難以置信,穿鑿附會」,又斥兩人為私利,貪污行為有損公大聲譽,須判處即時監禁。 法官同時接納辯方求情指兩人品格良好,扣減部分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