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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9 尖沙咀|5 人被控暴動 25 歲女開審前認罪候判 控方:壯大暴動人士聲勢

11.19 尖沙咀|5 人被控暴動 25 歲女開審前認罪候判 控方:壯大暴動人士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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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5 名男女於同月 19 日凌晨在尖沙咀被捕,被控一項暴動罪,今(1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25 歲女生開審前認罪,還押候判。開案陳詞指,眾被告在厚福街不同位置被捕,他們分別攜帶護目鏡、手套等物品,可見是蓄意留在暴動現場,壯大暴動人士聲勢,從而鼓勵或協助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案件明日續審。

第三被告馮煒恩開審前認罪,案情指警方掃蕩至金馬倫道及加拿分道交界時,發現附近有多處火勢,又看到有示威者作勢投擲汽油彈,警員拔槍戒備及警告,示威者隨即四散,警員遂上前追截。

第三被告遭地上竹枝阻礙而被截停

案情指,警員 15399 追捕至加拿分道及厚福街交界,看到穿著黑衣褲、戴黃色頭盔、鴨嘴帽、泳鏡、3M 灰色手套的被告馮煒恩,馮看到警員亦轉身往厚福街逃跑,期間被地上的竹枝路障阻礙,遭警員 15399 截停及以暴動罪拘捕。馮還押至其他被告完成審訊後求情及判刑。

開案陳詞指,警方於 2019 年 11 月 17 日早上起圍封理大校園,網上有人號召「圍魏救趙」。同月 19 日凌晨,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警方警告不果,以水炮車向金巴利道推進及驅散示威者。警方追截至厚福街後巷前,有示威者將起火的手推車放在上述位置,當警方經過時,該手推車即發生爆炸。

控方:被告蓄意留在暴動現場 有鼓勵作用

警員在厚福街一幢唐樓 3 樓梯間發現首被告,後在天台發現其他人。第四被告被指背囊藏有噴漆、膠樽及口罩,在厚福街被捕。第二被告被指戴著防毒面罩、一隻 3M 手套及萬用手批等物品,第五被告被指攜護目鏡、金屬伸縮棒,兩人在厚福街 8 號後巷被捕。

控方指,從眾人攜帶的物品可見,蓄意留在暴動現場,壯大暴動人士聲勢,從而鼓勵或協助其他人,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被告依次為詹溢朗(23 歲)、梁安生(24 歲)、馮煒恩(25 歲)、梁敬慈(44 歲)及梁安逸(20 歲),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尖沙咀厚福街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DCCC 9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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