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8 月,懲教署男職員於中環環球大廈扶手電梯偷拍女子裙底,被途人當場揭發,他被控一項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件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周四於區域法院(23 日)判刑。 暫委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對事主欠缺尊重,侵犯他人私隱,其行爲令人髮指;惟考慮到被告坦承認錯,積極改過自新,終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親自求情:已得沉重教訓
被告許全有(24 歲)被控於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中環環球大廈外扶手電梯拍攝女子 X 裙底。案情指,被告當時以手機疊着銀包,以 30 度角偷拍 X 的裙底。
潘姓男途人目擊事件,上前捉住被告,並質問「你係咪影裙底」,被告回應「無,我影下啲女啫」及「畀次機會呀,我重有屋企人要養,唔衰得」。
被告今無法律代表,並親自求情,指已得到沉重教訓,又指辜負了家人,並感到歉疚,冀法庭判處非即時監禁,好讓他報答家人。
官:行為令人髮指
何官判刑時指,被告侵犯他人私隱,對事主欠缺尊重,行爲令人髮指;惟報告內容指被告坦承認錯,主動尋求心理治療,積極改過自新,何官認為可給予機會,終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
ESCC47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