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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警涉與15歲女童性交、影相拍片 一被告擬不認罪 保釋至2024.2.20開審

3男警涉與15歲女童性交、影相拍片 一被告擬不認罪 保釋至2024.2.20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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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名男警員涉於 2021 至 2022 年間,先後與同一名 15 歲女童性交,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少女及後向社工求助揭發事件。3 人分別被控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 10 罪,案件早前分成三案處理。當中一被告周四(16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不認罪,法官把其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2 月 20 日,進行為期 8 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方透露擬傳 11 證人、包括 9 警
播 380 分鐘錄影會面片段

控方透露,本案有 11 名控方證人,包括兩名市民及 9 名警員,亦會依賴證人的錄影會面片段,總長達 380 分鐘。

3 名被告分別為姚燕武(27 歲)、賴子樑(26 歲)及吳星熠(26 歲),同報稱公務員,是次提訊排期受審的是吳星熠。根據司法機構網頁,姚燕武將於 2023 年 10 月 13 日進行 6 天審訊。

賴子樑則於 9 月 14 日正式答辯。其代表律師今年 1 月於庭上表示,被告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

3 警共被控 10 罪

被告姚燕武,被控一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與他或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兩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及一項「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

被告賴子樑,被控一項「企圖與 16 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他被控於 2021 年 12 月 1 日,在沙田帝逸酒店,企圖與女童 X 非法性交;以及同日同地,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内容的一張圖片及一段影片。

被告吳星熠,被控兩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一項「與 16 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他被控於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及 2022 年 1 月 17 日,兩度與女童 X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另被控於 2021 年 12 月 25 日,與女童 X 非法性交;以及同日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 4 張圖片 。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時確認,涉案 3 名警員已被停職。

DCCC916-9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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