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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涉煽惑殺警案 被告稱看7.21警署落閘片後感不滿 控方:為何不看警方FB

3男涉煽惑殺警案 被告稱看7.21警署落閘片後感不滿 控方:為何不看警方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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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3 名男子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揚言殺害警員及其家屬,案件周三(13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7 日審訊,任職健身教練的次被告繼續作供。他指自己原本政治冷感,反修例運動前覺得警察「幾好」,但在 Facebook 群組看到 2019 年 7 月 21 日警署落閘片段後,認為不讓市民報案的做法很差,始對警方印象改觀。

控方質疑,「香港警察」亦有 Facebook 專頁,為何他不看警方回應;次被告表示非針對警方,「從來唔睇官方嘅嘢,睇啲真實啲嘅嘢」。控方又指,當晚中上環都有示威、「打到『撼撼』聲」,次被告則回應,全港有 3 萬名警員,「咁少警力都調動唔到,冇咩可能,元朗本身都有警察啩」。他周五(15 日)繼續接受盤問。

被告稱群組發言後個人資料流出
曾向來電恐嚇人士致歉

次被告葉子軒供稱,群組內的言論是「圍爐取暖」及發泄,自己提到「佢哋要死一堆先要清醒」,是指「黑警」要受到懲罰才會清醒。葉承認其說話比較誇張、衝動,又形容涉案言論是過分及刻薄,但強調沒想過動手或煽動他人犯案。

葉續指,在群組發言後,相關對話截圖被轉載,其個人資料亦流出,被放在「撐警大聯盟」專頁及多個討論區,事發翌日早上收到逾百個恐嚇來電、WhatsApp 訊息,又有人到其公司滋擾。他稱知道自己「嘴賤」,擔心自己及家人安全,故向來電人士致歉、在「起底」帖文下道歉,又在公司 Facebook 專頁發聲明,指自己只是胡言亂語,希望盡快平息事件。

被告稱看畢 7.21 警署關門片感不滿
控方質疑不看警方官方 FB

控方外聘大律師李倩文盤問時指,葉只有中五畢業、沒有特別專長,案發時 27 歲,月薪已達 8 至 10 萬元,又有能力一筆過購買約 20 萬元的「Audi」二手車,詢問葉是否認為自己是成功人士、「人生勝利組」,或感到自負。葉表示「唔覺」,但同意自己薪金不俗,算是「中等人士」。

李倩文指,在 7.1 衝擊立法會事件,時任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勸阻示威者,希望他們想想自己的母親。葉稱當時對政治冷感,「唔知邊個係毛孟靜」,又指反修例運動前,覺得警察「幾好」。至社運爆發,葉認為遊行人士「阻住做生意」,但仍同情他們,「如果警察可以做得好啲,唔好焫著咁多人,佢哋都唔會出嚟」。

就葉早前供稱,對警方看法的轉捩點是 7.21 元朗事件,他在盤問下補充,於「小心駕駛」、「馬路的事討論區」等 Facebook 群組,看到警署關門片段,認為做法很差。李指,「香港警察」亦有 Facebook 專頁,為何他不看警方回應;葉回答「通常 upload(上載)得慢」,又指「從來唔睇官方嘅嘢,睇啲真實啲嘅嘢」。

李聞言稱,「即係官方唔等於真實?」,葉同意,又承認自己可能有些偏頗。李再指,「因為你覺得香港回歸咗,喺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唔可以相信?」,葉表示「唔關事」,重申「不嬲唔信官方專頁,唔係針對警方」,例如不會在官網觀看產品簡介,只會留意用家評語。

控方質疑被告沒核實 7.21 事件

李質疑,葉未作任何核實,便認為警署「落閘」,不讓市民報案;葉表示網上片段顯示警署關門、沒警察處理元朗站事件,但同意不能完全肯定 7.21 事件經過,亦「冇能力去搵原因」。李稱,當晚中上環「打到『撼撼』聲」,葉稱知道該情況,但全港有 3 萬名警員,「咁少警力都調動唔到,冇咩可能,元朗本身都有警察啩」。

李稱若以葉的意思,「元朗全部警員都係黑警?」。葉認為「最主要係指揮官囉,佢落 order 㗎嘛」,強調自己非憎恨警員,只是不滿。李又詢問,其政治立場是「黃」或「藍」,葉表示自己是「中間」,「講道理、做生意嘅人」,但相信涉案群組大部分發言成員是「深黃」。

3 被告同被控兩項煽惑罪

被告依次為關嘉林(49 歲,售貨員)、葉子軒(30 歲,健身教練)及曾智健(50 歲,工程公司東主),同被控兩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們於 2019 年 10 月 7 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導致警務人員及其家屬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DCCC57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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