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保安員被指 2020 年,在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提及黎智英被控的帖文下留言,提及「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等。他經審訊後,周三(24 日)於區院被裁定「煽惑有意圖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還押候判。
法官李慶年指,不信納被告是在看見黎智英被捕消息、一怒之下發布留言,又指「不能認同辯方以魯莽來淡化留言的煽惑性」。判詞又指,被告的留言沒有限制公眾人士瀏覽,其他人的回覆也在討論「反政府人士」被拘捕的事情,認為種種跡象顯示被告有意鼓勵其他人針對警隊高層、以暴力解決問題。
官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案件至 2 月 7 日作進一步求情及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