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早前被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7 人周三(22 日)早上在區院完成處理求情(見另稿),將於 2 月 27 日判刑。
據林卓廷 Facebook 專頁刊載的求情信全文,林提及「深明過往自以為『是』的,今天已成『非』,更是罪,令我一直被囚,自由無期。對此,我無怨、無悔。只是,令教我育我的雙親傷痛,讓我愧疚。」他為雙親、妻子及兒女的豁達、堅毅、莊敬自強而驕傲,形容是莫大福分。
林引中大新亞書院校歌表達前路困乏艱險,又指領略到美國總統羅斯福名言「Nothing to fear, but fear itself.」的意思。他指自己豁然開朗,明白到仍然擁有「選擇的自由」,而透過信仰支持「定能活好每天,靜待自由團聚之日」,並引蘇軾「雪泥鴻爪」的詩句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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