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早前公布搗破「唱高散貨」集團,當中 4 名骨幹成員被指串謀推高一間公司股份的按盤價,造成交投活躍的具誤導性表象,被控一項「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串謀使用計劃罪」,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為首宗在區院檢控的「唱高散貨」案件。
4 人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排期 2026 年 9 月 14 日開審,預料審期 30 天,4 人續准保釋。翻查資料,其中一名女被告於搜查行動後離港,遭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名單,其後在新加坡落網及移交香港。
被指推高公司股份按盤價
4 名被告依次為葉志輝、蘇龍影、劉家榮及陳倩螢,被控一項「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串謀使用計劃罪」,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00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及 159C 條。
控罪指,4 人在 2020 年 9 月 17 日至 2021 年 4 月 24 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在涉及「萬成金屬包裝有限公司」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萬成股份的實際或潛在投資者而直接或間接使用計劃,即:
(a) 安排或致使安排萬成的代名股東通過決議,以供股方式發行不超過 2.4 億股新的普通股,所按基準為股東每持一股現有萬成股份,獲發 3 股供股股份,認購價為每股港幣 0.1 元;
(b) 安排或致使安排萬成的代名股東認購供股股份;
(c) 在關鍵時間透過其代名交易者,囤積大量萬成股份,導致可供其他市場參與者購入的股份減少;
(d) 持續利用該等交易者作出的進取買盤及對盤交易,推高萬成股份的按盤價,及/或造成交投活躍的具誤導性表象;
(e) 在萬成股價於或約於 2021 年 4 月 23 日大跌之前,沽售或致使該等交易者沽售相當數目的萬成股份。
證監會:一被告新加坡落網
翻查證監會新聞稿,證監會調查「唱高散貨」市場操縱活動時,發現一個組織嚴密的大型集團,並拘捕本案 4 名骨幹成員,又指本案是首宗在區域法院展開刑事檢控程序的「唱高散貨」案件。
新聞稿另指,證監會於 2022 年 11 月 9 日到被告陳倩螢的住所搜查,陳一日後離港,裁判官應證監會申請發出拘捕令,她亦被列入名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名單當中。
證監會調查後發現陳身在新加坡,律政司向新加坡總檢察署提出申請,新加坡一方於 2024 年 7 月 18 日將陳拘捕,並移交香港。陳現以 40 萬元、30 萬元人事擔保,獲准保釋。
DCCC180/2024、DCCC402/2024、DCCC1425/2024(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