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上訴庭7.14處理14被告申請上訴、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上訴 預需時10天

47人案|上訴庭7.14處理14被告申請上訴、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上訴 預需時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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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被控 45 人罪成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警方就本案拘捕 55 人,其後對 47 人提出起訴。當中 5 人被指為組織者,包括籌辦初選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其餘 42 人被指為初選參選人,參選新界東、港島等 5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

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47 人中,共有 31 人在不同階段選擇認罪。餘下 16 人不認罪受審,經歷 118 天審訊後,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陳仲衡,裁定 14 人罪成,2 人即李予信、劉偉聰無罪。

本案案發起至判刑日的時序表,另見時序專頁

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HCCC69/2022、HCCC7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