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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47 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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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一年半、沒律師代表的吳政亨擬不認罪,原於 8 月底首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當日他表示需時準備,押至周五(9 日)處理。

甫開庭,吳政亨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的內容,《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畢控辯雙方的報道限制及保釋陳詞,表示需參考法官李運騰就一宗放寬報道限制的司法覆核案件判詞,押至 9 月 14 日宣判結果,並提醒傳媒仍未解除報道限制。
吳政亨沒律師代表

被告吳政亨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羅天瑋、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代表,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處理。

吳政亨原站在犯人欄陳詞,法官陳慶偉着他前往律師席陳詞。

裁判官拒撤報道限制 鄒幸彤司法覆核勝訴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前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根據《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提出撤銷交付高院程序的報道限制,被《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駁回。

鄒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羅德泉的決定,《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 2022 年 8 月初裁定她勝訴,下令裁院解除報道限制。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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