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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趙家賢引述戴耀廷指黃之鋒、朱凱廸 曾倡兩區「白紙黑字」簽文件

47人案|趙家賢引述戴耀廷指黃之鋒、朱凱廸 曾倡兩區「白紙黑字」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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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17 日)展開第 44 天審訊。趙家賢盤問下同意,初選提名表格所指的共識是各區的共識;至於如何達成共識,整個「35+」計劃並沒書面或口頭規定,而戴耀廷會私下和參加者個別商討。

趙又供稱,原定參選人不簽任何文件,但有本土抗爭派以對方已簽〈墨落無悔〉聲明為由,逼其他人就協調內容簽署,又引述戴耀廷指,九東、新西分別由黃之鋒、朱凱廸倡議。趙又指,兩區的共同綱領是從沒公開的協調文件中「加加減減」,再額外附加簽署。

另趙早前供稱,第二次新東會議上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辯方指出李當時已退黨,趙稱「我完全無印象依件事情呀,唔好意思呀法官閣下同埋沈大狀。」辯方又首次播放趙與警方錄口供片段,指出謄本與片段有別,趙確認謄本有錯。案件周二(18 日)續。

周一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44日審訊 趙家賢指李永成代表民主黨與會 辯方指李當時已離黨
趙盤問下同意
提名表中「共識」 各區或不同

代表黃碧雲、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續盤問,並就「民主動力」所製作初選提名表格上的第二點,即「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中,所指的「共識」作提問。

趙確認,表格由「民主動力」設計,經趙批准後,再給戴耀廷審閱,最後才給參選人使用。綜合其作供,他同意協調期間不曾有跨區會議,「共識」是指各區的共識,各選區或有不同,例如新界西會希望公民投票達至某個數目才算生效,故提名表格採用綜合寫法。

法官質疑有保持各區一致性

法官李運騰隨即質疑指,但組織者有嘗試保持一致性,令初選能夠舉行,例如有選區原本不打算舉行初選,但最終改變。

趙答稱,當時九龍東擬使用棄選機制,即視乎投票日前的支持度決定出選名單,但指在協調會議後,戴耀廷或作出不同報告,在商討過程「慢慢聚焦咗喺某啲共識點當中」。在法官陳仲衡、李運騰提問下,趙同意每名選民的選票數目,以及替補機制均為同類的例子。

趙確認共識為民主派增加議席
而不是入立法會後的行為

另外,沈士文盤問時數度引用趙家賢 2021 年 6 月及 7 月與警方錄取兩份口供的段落,問他現時是否維持立場或要求他解釋。其中在 6 月 29 日首份口供中:

我頭先都有講到,就係因為各個區就住點樣出選,有幾多個人呀, 排名第幾嗰啲可以出選參選嗰啲呢,係個個區都有唔同嘅。咁即係個表格係一致性㗎嘛,咁所以就即係籠統嘅用咗呢種說法去寫...

當時大家係有個共識,就係大家係願意參與初選,呢個就係當時嘅共識。咁但係,當然之後,佢哋有額外再簽嘅一啲其他嗰啲,就係即係另外一回事喇。咁但係當時寫呢句嘅說法...唔係講緊要入到立法會要點做呀嗰啲嘅共識。係講緊其實只係話希望真即係為民主陣營爭取集中票源,減少出選隊伍,即係增加多啲議席咁樣,咁其實就所以要初選嘞金呢啲先係呢句嘢所講嘅嗰個共識,其實係指緊呢啲嘢。

趙在盤問下同意,現時仍維持同一想法,即提名表格所指的「共識」,是民主陣營爭取集中票源,減少出選隊伍,增加議席,而非當選進入立法會後要作出甚麼行為。沈其後問,趙是否反對綑綁參選人入立法會後的行為?趙稱,「係,絕對反對。」

趙家賢重申
第二點寫法是讓各方各自表述

沈又問,故趙設計初選提名表格,特別是第二點提到協調會議的共識,所指的是計劃最基礎目標,而不是關於勝出後在立法會所作的行為?趙重申早前作供的說法,稱該寫法是讓各方各自表述。

法官陳慶偉問,趙是指戴耀廷、區諾軒有同一共識?趙答稱,「我唔會話佢哋有共同共識…又或者我可以講就係話其實,依個寫法有個隱含嘅意思,就係嗰陣時個共識點傾呢,就係民主動力無關嘅。」

趙同意沒規定如何達共識
又指戴會私下個別商討

是日審訊的另一焦點,在於整個「35+」的參加者如何達成「共識」。趙在提問下同意,在他參與的整個過程中,就如何達成共識一事,並沒有書面或口頭規定。

陳仲衡問,趙曾否提出建議?趙稱無特別去建議,「因為我知道同戴耀廷嘅溝通當中,我知道佢曾經去過美國哈佛大學,就讀過我哋調解界最殿堂級嘅課程,就係 Program of negotiation…所以我當時真誠地確信佢會用調解員嗰種形式,一種促進嘅形式去處理 35+ 協議嘅工作…」

李運騰亦問,那如何處理不同意見?趙稱,當不同光譜表達南轅北轍的意見時,主持會議的戴會邀請各方再詳細講解,以達相互理解,又指戴有個做法,「啊之後個會議,我(戴)就過嚟你個議員辦事處我同你傾啦咁。」

李再問,即戴在背後游說?趙答稱,「戴耀廷佢同我講 ,一來佢揸住架 MINI Cooper 可以周圍講啦,二來周圍食下飯,又可以了解多啲當時嘅政治狀況咁啦。」

法官:如游說不能取共識,會採意向性投票?

法官陳慶偉亦問,假設用上所有方法游說,但仍未能就重要的否決預算案議題達成共識,會否採用意向性投票?趙稱,戴耀廷在第二次新東協調會後,向趙提到當時的意向性投票及投票規則,「其實好似好臨時性,無話之前傾得點樣好仔細。」

惟陳慶偉指,雖然沒有規定如何達成共識,趙又指投票是臨時性,但陳認為獲同意的事項不一定是臨時性,又指區諾軒作供時提到區議會主席可以作證。

趙表示,不記得區曾說過,但指曾參與協調區議會主席有一定公信力,不會參選立會,故沒利益衝突,同意他們或可協助主持會議或處理事情。 另趙又確認,在第二次新東會議前,沒有收到議程指會投票。

趙引述戴曾稱黃之鋒、朱凱廸
倡兩區簽共同綱領

庭上亦展示,在 2021 年 7 月 21 日第二份向警方錄取的口供中,趙家賢指:

戴耀廷起草咗嗰個共同綱領…當然傳統嘅民主派好多都唔制喇…再加上我同區諾軒都同佢反映,好堅持我哋覺得唔應該參與個初選,係有呢啲前設嘅嘢要簽咁樣,咁佢當時同意咗喇…我哋個記者會開完之後,佢哋頭先嗰三位就去推出,呢個「墨落無悔」聲明之後呢…其實就逼到好多一啲溫和民主陣營嘅人士,即係參選者呢,跟住個政治大勢,你唔簽嘅話就可能會得失咗一啲支持者喇…初選個報名期嘅時候,本身嗰陣時話咗唔使簽任何嘢喇,但係好明顯就係九龍東同埋新界西呢,即係本土抗爭派呢…會逼返嗰個區裏面嘅其他候選人,就係話「喂,嗱,你橫掂墨落無悔嗰度有啲都簽咗喇…大家都應該要支持嗰陣時,喺嗰個協調會議,我哋想倡議嘅嘢」,咁因為呢樣嘢呢,之後戴耀廷就有同我講話…九龍東嗰邊好似話阿黃之鋒嗰啲都有票(後庭上更正為「叫」)…新界西嗰面就話朱凱廸都有叫其他要簽埋…

趙庭上解釋,上文的引述句不確定是由戴耀廷還是其他參選人告知,但由「之後戴耀廷就有同我講話」一句開始,屬戴告訴他的內容,指九東及新西兩區,大部分候選人「有好強烈,係想實體地,白紙黑字地寫一份嘢」,而戴特別向他指出,九東是黃之鋒倡議,新西則是朱凱廸。

趙又指,涉及要簽署的文件則為 2020 年 6 月 9 日初選記者會上,戴公開說參與者毋須簽署的「共同綱領」。身在延伸庭旁聽的朱凱廸則脫下眼鏡掩眼而笑,黃之鋒則聞言藐嘴。

趙稱,兩區的「共同綱領」是在戴所編撰的、一直沒公開的各區協調文件中取得內容「去 modify(調整)」、「可能再加加減減咁」,再額外附加簽署。趙又稱,他有向戴說清楚,「依個係作為初選協調人,你傾好去交,而(民主動力)因為你嘅意思而去收㗎啫」,趙指戴回覆「你收咗,照存放得㗎喇咁樣」。

官問〈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
趙未能說出梁晃維

就上述口供中,趙提及「嗰三位就去推出,呢個〈墨落無悔〉聲明之後」,陳仲衡問是哪 3 人?趙說,「首先係本案被告嗰 3 位,就係鄒家成、張可森」,其後猶豫、靜默良久,才答「另外嗰位係(靜默數秒)香港島嘅參選人。」沈士文聞言問,該人是否梁晃維。趙確認。

辯方、法官先後指口供謄本有誤
趙指警外判商「成日有呢個問題」

因應辯方指趙家賢與警方錄口供謄本中,有內容提及相反意思,庭上首度播放趙的錄口供片段,涉及趙的第二份口供。片段由俯瞰角度拍攝,見趙身深色上衣、戴上口罩,面前有檯、隔板;畫面見不到警員。

謄本指「咁樣新界東呢,特別直情係林卓廷個代表都話咗反對攬炒…因為你冇理由起醫院都反對呀咁樣,咁所以我深信就所以新界東就肯定唔會有呢類型嘅文件…」沈士文播片後,問趙是否說「就肯定『唔會』有一啲呢啲文件」,趙說「沈大狀,本人確認。」

法官陳仲衡同日於庭上指出,在趙的第一份口供中,趙指「黃之鋒嗰啲都有票」,問趙該句是否想說「有叫」?趙確認。法官李運騰問,即謄本錯字?趙確認,並說「我發覺警方外判(製作口供謄本)嘅依間嘢,成日都有呢個問題發生」。

另趙又修正謄本的口供,稱當時會上沒聽到林卓廷代表有「反對攬炒」的說法,更正為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表達關注和顧慮」。

趙早前供稱李永成代表民主黨開會
辯方指李當時已離黨

趙早前供稱,並無出席 5 月 5 日新東第二次會議,但事後收到「民動」總幹事黎敬輝的會議筆記,提到「『會運用』(否決權)投票通過」」;趙稱深信民主黨代表李永成絕對無獲得任何授權去表態。趙又指,其後告知戴民主黨代表的情況,而戴覆稱會與民主黨跟進。

沈庭上指出,第二次新東會議,林卓廷是由莊榮輝代表。趙指,據其助手的會議筆記,民主黨的代表是李永成。

沈向趙指出,李永成約於 2018 年尾、2019 年頭離開民主黨,趙指「我完全無印象依件事情呀,唔好意思呀法官閣下同埋沈大狀。」在追問下,趙稱「如果我當時搞錯咗李永成係代表民主黨,咁係嗰個會議,係一定有民主黨嘅代表,但我唔知道邊位。 」

趙同意不知戴有否與民主黨跟進
趙:「我會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

沈問,就戴有否與民主黨處理關注及疑慮,趙是否不知道?趙同意。趙又確認,事實上不知道戴有否做到。沈指出,戴耀廷聲稱會向民主黨跟進,但林卓廷、黃碧雲兩人或其代表,都沒有直接或間接收到戴耀廷就否決權一事的聯絡。趙表示不知道。

陳仲衡問,黃、林兩人有否向趙提問?趙稱,當時無與兩人有直接聯繫。陳再問,即使你也是民主黨黨員?趙答,「因為我自己會有一個行事嘅道德準則,咁當時承辦緊個初選雖然係民間個初選,但我會當自己係選管會主席嚟做。」被告席的鄒家成搖頭,林卓廷則露齒笑。

趙指鍾錦麟兒子出生後
不太參與初選

周一聆訊亦涉及多人在本案中立場及角色比重。就同案認罪被告、「共犯證人」鍾錦麟,趙確認自己由 2020 年 3 月至 7 月常與戴耀廷、區諾軒、黎敬輝及鍾溝通聯繫,但指鍾的兒子同年約 6 月中出世,「咁所以我就叫佢作為一家之主,作為男人呢,你就照顧屋企多啲啦」,自此「佢無咩參與」。

被指在港島協調會議中提出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的司馬文,趙指他為「公共專業聯盟」主席,該組織清楚表達反對否決財政預算案,其中商界、中小企對否決一事「完全係好詫異嘅」,因商界會就預算案細節位與政府商討。

另趙早前供稱,「戴耀廷係獲得民主派元老嘅充分支持」做立法會官方選舉協調工作,但未明言誰是「民主派元老」。周一聆訊期間,趙說元老包括李永達、李卓人。其後陳慶偉修改辯方問題,問二人不曾支持否決財政預算案?趙未正面回答,僅說「我講緊係佢兩位,係授權咗戴耀廷係去進行立法會選舉嘅協調。」

黃之鋒高院判刑後再旁聽
岑敖暉問刑期

連日來旁聽案件的同案認罪被告黃之鋒,早上赴高等法院聽取違「起底」禁制令判刑後,即返回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岑敖暉曾問黃,「(判)幾多個月?」黃答道,「3 個月」,岑驚訝反問,「3 個月?」

沈士文退庭前指,料周二可完成盤問趙家賢。依被告次序,下一位將展開盤問的辯方大狀料為代表施德來的黃廷光。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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