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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爬上床摸未成年女兒胸、勃起陰莖戳臀部等 55歲男認3項猥褻侵犯還押候判

涉爬上床摸未成年女兒胸、勃起陰莖戳臀部等 55歲男認3項猥褻侵犯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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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至 2022 年間,一名 55 歲男子,被指 6 次侵犯當時 14 至 15 歲的女兒。被告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3 項猥褻侵犯罪,餘下控罪獲存檔法庭。案情指,被告攀上事主的上層床,摸其腰、大腿及胸;又在與家人到酒店遊玩時,趁事主洗澡期間,進入浴室並脱去全身衣服,再用陰莖觸其臀部約 10 次。

事主母親得悉後與被告對質,被告稱已有長時間沒騷擾事主,其母遂報警。警誡下,被告稱自己與妻子不和而轉睡梳化,冬天時因寒冷而不時到女兒床上睡。暫委法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6 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被告須還押。
案情指被告爬上事主床抱腰摸胸

案情指,事主與被告、母親及其胞弟胞妹同住。2020 年底,當時 14 歲的 X 正在上層床睡覺,一向於梳化睡覺的被告稱「冷」,並攀上事主的床上擁抱其腰,X 推開他的手;被告再觸碰她的大腿,以及把手伸入她的內衣,觸碰到其胸部,X 隨即推開他的手,並更衣上學。

案情指被告進入浴室陰莖戳臀部

案情續指,2021 年中,被告一家使用 X 同父異母姊姊贈送的套票到本地酒店遊玩,5 月 9 日下午,X 離開酒店與朋友見面;至晚上,除了被告外、其他人已歸家, 被告著 X 回酒店梳洗,當 X 洗澡時,被告進入浴室、脫下全身衣物,站在 X 身後,以勃起的陰莖戳她的臀部約 10 次,更用手從腰摸至胸部。

X 嘗試擺脫被告,如站前避開、用手擋住胸部,被告未能成功摸胸。X 其後快速換上衣服,推開嘗試阻止她離開的被告,直接回家。事後 X 感噁心,遂告知相熟的網友,網友勸她報警。

同年 9 月,X 與妹妹洗澡,當她圍着毛巾、打開門讓妹妹離開浴室,被告突然推開門並用手指侵犯其陰道,後笑着離開,X 因感噁心而重新洗澡。

案情:事主母親報警
被告稱與妻子有感情問題分床

案情再指,同年 11 月,X 的母親聽到她以語音訊息告知朋友此事,故找被告對質,被告指已有長時間沒騷擾事主 ,母親遂報警。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指因感情問題和妻子分床睡覺,於 2020 年的冬天時,因為覺得冷而不時到 X 的床上睡,於 2021 年 3 月已停止此行為。

被告被控 6 罪

被告 L.W.K,被控 6 項猥褻侵犯罪,侵犯 14 至 15 歲的女童 X,其中 4 次發生於其鴨脷洲住所,另外 2 次分別為港鐵利東站附近及黃竹坑香葉道 43 號雅格;案發日介乎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

DCCC24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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