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沙田|手指骨折總警司向杜啟華索償 供稱仍感痺痛 杜質疑老化所致

7.14沙田|手指骨折總警司向杜啟華索償 供稱仍感痺痛 杜質疑老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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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健 杜啟華 索償
原告、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法庭線》記者攝)

索償總警司為
杜啟華刑事案其中一事主

原告為高級警司、後來晉升為沙田警區指揮官的總警司梁子健,由大律師束文浩代表;被告為杜啟華,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案件由區院法官羅麗萍審理。

梁子健為杜啟華的刑事案件中,「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情的事主。梁在該案出庭作供,稱杜啟華當日以長傘打中其右手無名指的前端,他當時感覺如「被鎚仔揼中」般痛楚。而醫療報告顯示,梁的右手無名指「遠端指骨骨折」。

梁供稱打字時如被針刺

庭上透露,梁子健一方針對「痛楚及生活便利損失」、「專項損害」如交通費、藥費索償。

案發時 50 歲的梁子健周一供稱,2024 年 7 月退休,今年初起任職九巴行政總監,「返埋呢個禮拜會退休…唔會再工作啦繼續」,指變動與傷勢無關。

梁指,受襲後右手無名指的神經線受損,「呢幾年耐唔中痺痛」、「翻風落雨係麻痛」,碰到物件時感刺痛,屈曲能力亦較差。

法官問有關傷勢有否影響工作?梁指,在鍵盤打字時感覺如被針刺,為他帶來煩惱,屬「心理上嘅影響」,又指要乘的士求醫、服用骨膠原產品,「專項損害」共約 3,000 元。

杜啟華 索償
被告杜啟華沒律師代表,自行盤問證人。杜周一亦出庭作供。(《法庭線》記者攝)

杜盤問質疑沒覆診報告
手指麻痛不存在

梁供稱,事發後至 2020 年 4 月曾求醫,「開頭以為會好返、唔會復發」,惟仍感手指痛楚,2022 年覆診。官問 2022 年哪段時間覆診?梁指,暫時沒相關醫療報告,梁的代表大狀確認沒有報告,官質疑「咁都唔清楚呀?」

梁再稱,有覆診紙但沒醫療報告,「傷勢似乎係揮之不去」,官再稱「咁都唔攞(醫療報告)呀?得,繼續」。

杜啟華盤問梁時,指出梁沒有 2022 年覆診的醫療報告,故不存在手指麻痛情況;梁不同意。杜指,從其他醫療報告顯示,受傷的右手握力大於左手,可見右手已完全復原;梁不同意。

杜指出,梁所供稱的痺痛、刺痛,是基於其身體老化而致。梁不同意,「我其他身體部分冇呢種感覺」。杜引梁的物理治療進度報告,指提及梁的腳踭、下背均出現痛楚,可見梁的其他身體部分都有退化?梁不同意。

杜稱曾揮傘但沒接觸到梁

杜啟華其後出庭作供。梁的代表大狀指出,杜一方在刑事案同意曾經襲擊梁,但沒對他造成任何身體傷害,認為只應交替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而杜在本案則改稱,欲離開商場時被便衣警拉住,從沒與梁接觸。

杜解釋,他在服刑期間撰寫本案的供詞,沒有文件、證據在手,只能憑藉記憶。他其後同意法官所指,法庭紀錄比他的記憶詳細﹐確認其立場是嘗試以雨傘攻擊梁,但指雨傘從沒接觸梁的右手無名指,「有揮動(雨傘)但冇接觸」。

雙方完成舉證,案件押至周二作結案陳詞。

杜須向斷手指警賠償 28 萬元

在事件中遭咬斷手指的警長梁啟業,早前向杜啟華提出民事索償,雙方達成和解, 杜須向警長賠償 28 萬元

律政司司長上月再向杜啟華索償,指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警長梁啟業在執勤期間受傷,故律政司據警務處處長循《官方法律程序條例》提出的要求,向杜索取兩人的僱員賠償及相關退休金。

DCPI196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