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白衣人案|男子英龍圍暴動等罪成 判囚4年1月 不服定罪提上訴

721白衣人案|男子英龍圍暴動等罪成 判囚4年1月 不服定罪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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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鄧嘉民
法官認為被告鄧嘉民出庭時刻意改變外型,憑比對相片,肯定他是涉案片段中男子。(資料圖片)

原審:被告出庭時故意改外型

本案由區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審理。控方原由外聘大律師伍家聰代表,庭上曾透露伍將移民,案件判刑當日由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被告鄧嘉民則由大律師 David Boyton 代表。

法官裁決時指,比對入境處紀錄照片、警方拍攝的照片及本案片段,指被告出庭時故意改外型,但肯定他是片中男子。

官又指,被告曾扔工程燈、木棍,並用藤條指向黑衣人,其存在不只鼓勵,亦為主要參與者;官另裁定白衣人達協議用藤條、木棍打傷黑衣人,而被告是白衣人亦是協議的其中一員。

官判刑時則稱,片段顯示白衣人襲擊黑衣人,「造成仇恨、欺凌、威嚇、滅聲的效果,他們不應該以『私了』的方式自行執法」,亦不應以暴力表達不滿,應該報警處理;又指被告手持藤條,雖沒證據顯示其行為令黑衣人受傷,但他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暴動。

至今共 12 白衣人罪成
8 非白衣人罪成

綜合至今 6 宗 721 的案件,有 22 人被起訴。白衣人案佔 4 宗,12 人罪成,尚餘兩案仍未審結,包括白衣人首案中,原審時被裁定無罪的王志榮,上訴庭將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案件將於 1 月 22 日在區院再訊。

另一宗白衣人案,涉及吳偉德、王浩昇、鄭文傑 3 人。他們承認暴動等罪,還押至下周四(23 日)判刑。

至於 8 名的非白衣人均是受審後被裁定罪成,其中一人罪成判囚 2 年 9 個月。另一案包括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7 人,早前被裁定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將於下周三(22 日)求情,2 月 27 日判刑。

CACC9/2025(DCCC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