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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旺角| 男子認「放工冇地鐵搭好嬲」腳踢警車發洩 准簽保守行為18月

8.31旺角| 男子認「放工冇地鐵搭好嬲」腳踢警車發洩 准簽保守行為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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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拘捕多人。案件中 16 人被控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禁錮等罪,當中一名 25 歲男子譚志達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被告在警誡下即時認罪,周三(2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

案情指,譚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晚上,在旺角彌敦道 759 至 761 號,因不滿放工後沒有地鐵回家,用腳踢車牌為 AM7233 的警車,在車身右則留下約 6 寸凹痕。涉事警車維修費用為 2,400 港元。案情指,停泊於涉案警車後,另外兩架警車的司機聽到巨響,上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認罪,向警員解釋「放工冇地鐵搭好嬲,發洩吓,俾次機會。」

裁判官林子康考慮到被告警誡下即使承認控罪,案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與其他人一起行事,被告身上沒有任何武器或裝備,事後表現充份悔意,重犯性低。官特別考慮到,被告願意向政府賠償維修費用,故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
被告稱不滿「放工冇地鐵搭」 

案情指,2019 年 8 月 31 日晚上,未經許可的公眾集會演變成混亂,示威者在尖沙咀範圍設置多個路障,當晚不同地方起火。晚上 10 時開始,數百示威者聚集於彌敦道多個港鐵站外,亦有示威者湧入旺角站。涉事警車司機當時被指派到示威現場,約晚上 11 時到達。

當時,另有兩部警車停泊於涉案警車後,坐在司機位置的警員聽到巨響,從車窗看到被告走到涉事警車後方,再用腳踢警車。 警車車身右則留下約 6 寸凹痕,維修費用為 2,400 港元。兩名警員遂離開車輛,在彌敦道行人路制服被告。被告在警員警誡下承認控罪,向警員解釋「放工冇地鐵搭好嬲,發洩吓,俾次機會。」

官稱考慮到被告願賠維修費用

裁判官林子康指,被告在警誡下即時承認控罪並作出解釋,事後充份表現悔意,重犯性低。官又指,案件中沒有證供顯示,被告和其他示威人士一起行事,被告案發時單獨在路旁行走,身上沒有任何武器或裝備。官表示,特別考慮到被告願意向政府賠償 2,400 港元維修費用,准被告以 2,000 港元擔保,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

8.31 太子、油麻地站 16 人被控襲警、管武、非法禁錮等

2019 年 8 月 31 日警民衝突中,共 16 人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禁錮等罪。其中 11 人各被控一項襲警罪,被告依次為顧文軒(27 歲,調酒師/酒保)、劉汝恒(28 歲,髮廊職員)、葉禮豪(21 歲,無業)、許肇彰(29 歲)、蔡浩賢(26 歲,侍應)、郭俊駒(39 歲,售貨員)、劉洪發(26 歲,運輸工人)、黎卓如(25 歲,學生)、楊啟源(28 歲,地盤工人)、林秉軒(32 歲,兼職畫畫導師)及鍾日傑(31 歲,文員)。同案五名被告郭俊駒、劉洪發、黎卓如、楊啟源和鍾日傑,另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將於周四(27 日)答辯。

另案兩名被告屈君鵬(26 歲,會計師)及梁靜雯(22 歲,學生)同被控一項「非法囚禁他人」罪。 案件將於周五(28 日)答辯。

被告馬俊仁(27 歲,售貨員)及蔡朗賢(29 歲,接待員)各自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將於周五(28 日)答辯。

KCCC14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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