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市民自發赴港鐵太子站悼念,當晚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 B2 出口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控當日在太子站 B2 出口外拒捕,周五(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准以 3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2 年 8.31 事件三周年,有市民自發赴港鐵太子站悼念,當晚有一名男子在港鐵站 B2 出口外被捕。事隔近 5 個月,一名 16 歲男學生被控當日在太子站 B2 出口外拒捕,周五(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准以 300 元現金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7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及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否認暴動、襲擊等 7 罪,案件周四(2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5 天審訊。控方盤問第三被告,指他曾舉起手臂,指向藍衫男子,更稱「出嚟隻揪先」,又曾對該男子作「招來」的手勢,並稱「嚟啦嚟啦」。 被告承認曾作該手勢,但否認是挑釁藍衫男子出車廂打鬥,亦無說過該兩句說話,而作「招來」手勢時,有叫藍衫男子不要出來。控方續指,被告當日的態度非常凶惡,有一名白色頭盔人士曾一手擋住他,一手擋住另一名涉被搶走物件的女子。被告解釋當時黑衣人是不讓他上前去分隔黑衣人與該女子,他亦有叫其他人冷靜、不要打。審訊周五 (25 日) 續。
2019 年 8 月 31 日,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入站內,制服、拘捕多人。3 名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 7 罪,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二(8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 天審訊。 太子站及旺角站兩名港鐵站長早上出庭作供,當中太子站站長表示,當晚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之後有黑衣人在月台包圍她與同事,她感害怕,故走入監察亭躲避。至警方到場後,才重置緊急掣。 報稱受襲的事主則指,當晚約 30 名黑衣人在列車上指罵市民,認為他們正在欺負市民,於是上前調停。雙方衝突其後升級,分別使用水樽、雨傘及長棍互相攻擊。事主又指,當時突遭黑衣人以削尖的行山杖刺頸,繼而被箍頸拉倒在地,再懷疑被彈叉擊中,造成 6 厘米血痕及腋下觸痛。 審訊周三(9 日)繼續,料事主繼續作供,並接受盤問。 太子站長:遭青年辱罵要求開車警方到場後始重置緊急掣 太子站站長張寶貞憶述,當晚約 10 時 45 分,有人按下站內緊急掣,遂走至 3 號月台查看。她看見月台內有 4 至 5 名青年走近,並以粗口辱罵及要求盡快開車。張聞言未有理會,繼續走至監察亭,又留意到附近有一群人正在更衣,並以傘陣遮蓋。 張續指,當時愈來愈多黑衣人圍著她及 4 位同事,眼見情況開始失控,感到相當害怕,遂走入監察亭躲避。惟亭外有人持續敲打玻璃窗,又以鐳射筆照入亭內。警方其後步入月台,群眾漸漸散去。她見狀走出監察亭,並進入列車重置緊急掣。 旺角站長:乘客擋車門、感危險躲核數房警方到場後決定關站 法庭早上傳召兩名港鐵站站長作供。旺角站站長黃婉玲指,當晚接近 10 時,看見車站控制室的閉路電視部分畫面轉黑,步出月台便發現電線被人拔去,同時有一批黑衣人聚集。黃於是返回控制室,其後從對講機得悉有乘客發生爭執,遂報警求助。 約 20 分鐘後,黃從對講機得知,上下月台均有乘客阻擋車門,致未能關上,另有 4 條扶手電梯被剎停。黃再發現有人不斷敲打控制室玻璃窗,自覺有危險,遂藏在核數房內,並通知同事前往安全地方暫避。至 10 時 48 分,黃獲告知警方已到場,於是走出去觀察,看到站內閘機及閉路電視均被損毀,隨即決定關閉旺角站,並安排疏散。 供稱受襲事主:黑衣人指罵白衣市民欲調停被削尖行山杖刺頸 獲准匿名的事主 X 供稱,當晚用膳後乘港鐵回家,列車駛至旺角站時,他身處的首卡列車內,有約 30 名黑衣人與乘客口角,繼而動武。部分黑衣人其後在太子站下車,並指罵一名白衣市民。X … Read more
2019 年 8 月 31 日晚,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站用警棍等制服、拘捕多人。3 名被指是示威者的男子,否認當日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或襲擊、搶劫市民等 7 項控罪。 案件原定上月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當中 1 男染疫須隔離,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周一(7 日)正式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晚首被告在彌敦道與奶路臣街參與非法集結,其後進入旺角站,最後在太子站被捕。至於次被告發第三被告,控方指他們曾在太子站內,近距離指罵車廂中的乘客,兩人其後被上門拘捕。案件周二(8 日)續審。
2019 年 8 月 31 日晚,港鐵旺角及太子站內發生衝突,港鐵宣布有「緊急事故」封站,防暴警員進站用警棍等制服、拘捕多人。3 名被指是示威者男子,擬否認當日有份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或襲擊、搶劫市民等 7 項控罪。 案件原定周一(2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當中 1 男染疫須隔離至 11 月初。區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指,顧及控方案情完整性,及考慮辯方不反對、審訊時間充裕,押後至 11 月 7 日正式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2020 年 2 月 29 日,有市民到太子站外悼念 8.31 事件半周年,一名前輔警兼教師被指當日向警方掟膠水樽,翌年 8 月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判囚 7 周。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周一( 4 日)被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駁回。 法官指,案發日是「敏感日子」,聚集人數多、警民關係緊張,上訴人明顯有心用力擲出手上水樽、針對正在推進的執法人員,其行為相當可能造成漣漪效應、觸發現場其他示威者仿效,因此駁回他的定罪上訴,又批上訴方部分說法「不切實際和脫離香港人當時的生活經驗」。
有市民於 2020 年 2 月 29 日舉行太子站「831」事件半年集會,多人於旺角衝突中被捕。事隔逾兩年,再有 3 男 1 女分別被落案起訴一項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兩案周二( 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