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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太古|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2 人開審前改認罪 案情指「快閃黨」搗亂

8.11 太古|8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 2 人開審前改認罪 案情指「快閃黨」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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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1 日,港九兩區大遊行後演變成多區快閃堵路行動,其中港鐵太古站入夜後有人用硬物及鐳射筆投向警方,多人被捕。事後 7 男 1 女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等罪,周一(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一女一男被告於開審前,分別改承認參與非法集結或無牌管有鐳射筆罪,女子即時還押,押後 9 月 29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男子准保釋,等候他其餘否認的控罪審結。其餘 6 人同日開審。案件周二續,料開始傳召證人。
一男一女開審前改認部分控罪

本案有 8 名被告,其中女被告余巧茵(21 歲,學生)周一開審前改認為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男被告(24 歲,音響工程人員)則改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並否認其餘控罪。其餘 6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

案情:「快閃黨」入夜後堵路

兩被告認罪案情指,案發日警方向「香港眾志」在灣仔維園舉行的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同日大批示威者由維園遊行至銅鑼灣,入夜後仍有數百示威者,另有一班「快閃黨」走到不同地區搗亂。

案情指,至晚上約 10 時 40 分,港鐵太古站 C 出口外,有約百名示威者集結、霸佔康山道西行線,期間有人高叫「威嚇性口號」,又用鐳射筆照向及用硬物投擲警員。警方採驅散行動後,示威者向北行逃走,被告余巧茵當場被捕,其時身穿黑色衣物、佩戴示威者裝備。另有閉路電視拍到其行蹤。

案情又指,被告林韋丞同樣被捕,當時身穿黑色衣物,被搜出一部沒獲特首或行會批出牌照,而操作正常的無線電通話機。

8 被告分別被控非法集結、管武及阻差辦公罪

8 名被告依次為林韋丞(24 歲,音響工程人員)、黎卓然(30 歲,戲院經理)、文城康(23 歲,電腦軟件工程師)、陳堃榮(18 歲,無業)、謝誠謙(28 歲,工程師)、余巧茵(21 歲,學生)、戴偉軒(29 歲,侍應)及陳朝安(28 歲,銷售員),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8 月 11 日,在港鐵太古站 C 出口參與非法集結。

林韋丞、陳堃榮、陳朝安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同日同地,林韋丞和陳堃榮各管有 1 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陳朝安管有 2 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 個彈射器及 1 袋金屬彈丸。

文城康另被控一項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即在同日於太古站出口內的扶手電梯阻撓警長 59103 。林韋丞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指他同日同地管有一部無線通話機。

ESCC 177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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