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9.29 旺角警署|18 歲女學生被控非法集結 申離港 1 個月獲批 料將往韓國受訓

9.29 旺角警署|18 歲女學生被控非法集結 申離港 1 個月獲批 料將往韓國受訓

分享: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旺角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4 男 2 女事隔 2 年半,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5 罪。

被控非法集結的 18 歲女學生早前獲保釋,但不得離港。周四(11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准許她離港一個月,獲法官張慧玲批准。法官宣讀保釋條件後說「祝你成功」。

翻查資料,該女學生為現居台灣藝人杜汶澤創辦的「喱 DAO 女團」四強成員之一,該女團將前往韓國受訓。
女學生獲准離港 1 個月

法官周四宣讀女學生被告廖樂兒,更改後的保釋條件,包括:准於 8 月 26 日至 9 月 26 日離港、離港期間及回港後隔離期間,毋須居於指定地址及往警署報到、離港前 48 小時容許領回特區護照。此外,擔保金從 3,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回港後可領回 47,000 元。母親及老師另提供各 50,000 元人事擔保。

同案其中兩被告,25 歲男工程師岑子軒及 30 歲送貨員黃家偉早前認罪,將於周五(12 日)判刑。

6 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管武及襲警

6 名被告依次為:朱德成(30 歲,演員)、黃家偉(30 歲,送貨員)、廖樂兒(18 歲,學生)、劉曉彤(18 歲,學生)、陳輝烆(20 歲,地盤工人)及岑子軒(25 歲,工程師)。

首 5 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朱德成及岑子軒,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們於同日,分別在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一帶的公眾地方;及旺角警署對出彌敦道一帶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陳輝烆另被控兩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指他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香港警務人員,即警員 7608 及警員 15120。

25 歲工程師另案判囚 5 個月

此外,岑子軒於另案,經審訊後被裁定 2019 年 8 月 25 日在荃灣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2 罪罪成,周三(10 日)被判囚 5 個月。

HCCP 379/2022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