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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旺角警署|青年被控管鐳射筆 不認罪 12.5 開審

9.3 旺角警署|青年被控管鐳射筆 不認罪 12.5 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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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9 月 3 日「跨界別罷工籌備小組」在金鐘發起罷工集會,入夜後示威者轉往旺角警署外示威。21 歲侍應被指管有一支鐳射筆,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周三(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控罪。

裁判官施祖堯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5 日進行 3 天中文審訊,辯方申請更改警署報到時間獲准,期間被告准續保釋。
控方依賴被告招認錄影會面

控方擬傳召 5 名證人,並依賴約 15 分鐘的錄影會面片段,當中有被告對管有鐳射筆的招認。辯方則挑戰錄影會面的自願性、被告是否管有鐳射筆、傷人意圖及檢取過程。

被告譚栢俊(21 歲,侍應)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在 2019 年 9 月 3 日,在旺角彌敦道 775 號外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被告 2022 年 6 月 22 日首次提堂。

WKCC207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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