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Day27 鄺球庭上改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繼續就謀殺罪受審

蔡天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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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陪審團席前認罪

案件在早上 9 時 59 分開庭,鄺球的代表大狀戴奧偉表示,鄺球現提出希望更改第二項控罪「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的答辯意向。

法官遂指示鄺球站起,並由書記讀出控罪。身在被告欄內的鄺球,穿着黑色皮外套,內搭白色衫。他雙手撓後在後背腰間,神情看似平靜,但身體有搖晃,雙眼則直望向書記。

當書記開始讀出控罪時,鄺球有一下抿嘴,然後回復平靜聽取控罪。讀畢之後,鄺球以亮聲答「認罪」。法官遂向陪審團,就鄺球轉為認罪一事作出指引。鄺球繼續就否認謀殺罪受審。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審理。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屍體兩罪,指他們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