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 日,大批示威者在金鐘龍匯道一帶集結,向舉行升旗禮的會展推進,與警方發生衝突,9 名男子事隔逾兩年半被起訴暴動等罪,當中 4 人包括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經審訊後被定罪,4 人周五(25 日)於區院處理求情。暫委法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31 日判刑,4 名被告繼續還押。
控方透露,警方遞交案件檔案後,律政司花逾兩年才提供法律意見。辯方認為時間過長,長時間等待困擾被告及其家人。代表戴嘉平的辯方大狀引述戴的求情信指,他會尊重法庭判決,認為「不論身處何方,都會為未來奮鬥,都能活好當下」。而他自小留意時事,希望了解香港,出於對家園的愛,是次犯案「都係出於愛」。
辯方:戴氏孿生兄弟案發時僅 14 歲
4 名不認罪被告周子瑋(現 39 歲 ,項目主任)、戴嘉平(案發 14 歲、現 20 歲,學生)、戴嘉正(案發 14 歲、現 20 歲,學生)、袁恩霖(案發 29 歲、現 34 歲,汽車技工),經審訊後全數罪成。被告周子瑋及袁恩霖採納書面求情,沒有在庭上讀出內容。
辯方分別為孿生兄弟戴嘉平及戴嘉正求情時提到,二人現年 20 歲,案發時 14 歲,他們的父親因照顧二人,已辭去全職工作,母親任職紀律部隊。二人均積極參與義工活動,希望於服刑期間繼續學業,擔心若被判處教導所,將難以完成學業。戴嘉平表明希望直接判監。
父母為他們撰寫的求情信形容,二人善良孝順,關心社會。戴父的求情信提及,對於沒有在案發時多關心及開導二人感到自責,最終他們因混亂的社會環境及氣氛犯案。
辯方:戴嘉平撰信指會「活好當下」
代表戴嘉平的大律師求情指,戴曾入讀浸大修讀政治及國際關係,隨後轉至恒大繼續學業,現正休學。戴親撰的求情信提到,他希望盡早陪伴家人,完成學業,亦準備好承擔法律後果。戴另獲浸大副教授陳家洛撰寫求情信,信中對他有高度評價。
辯方強調,案發時戴只有一副護目鏡,沒有安排及帶領角色。戴因年少無知、不成熟而犯案。在 5 年候審期間,即使他承受沉重壓力,但沒有放棄。他亦會尊重法庭判決,認為「不論身處何方,都會為未來奮鬥,都能活好當下」。辯方又引述戴的補充求情指,他自小留意時事,希望了解香港,出於對家園的愛、關心政治,是次犯案「都係出於愛」。戴嘉平在被告欄內面露微笑。
控方透露律政司花逾兩年提供法律意見
至於戴嘉平的孿生哥哥戴嘉正,其求情則指,戴為都會大學學生,現正因案休學。其大學教師撰信形容,戴為人負責任,勇於承擔。中學社工指他積極學習,勇於改過自新。戴親撰的信件提到,他案發時對示威者同情。辯方指他年輕易受影響,已作深刻反省。辯方指,他參與時間短暫,沒有預謀犯案,亦沒有證據曾使用暴力。
控方應早前法庭要求,呈交檢控時序表。控方提到,警方於 2019 年 10 月 16 日向律政司提交案件檔案,以索取法律意見,及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獲律政司法律意見。控方解釋,由於 2020 至 2022 年間有大量社運案件,一般均涉及長時間的閉路電視片段,再加上疫情緣故,影響進度。
辯方:長時間等待困擾被告及家人
代表戴嘉正的辯方則回應指,即使案件涉及大量文件及閉路電視片段,警方只花 3 個月便完成調查,但律政司卻需時達 2 年 3 個月才完成法律意見,時間過長。長時間等待困擾被告及其家人,法庭應予以考慮。即使戴嘉正一度於 2020 年初「踢保」,直至 2022 年初再被捕前,有兩年時間毋須遵守保釋條件,但他得悉其案件尚在調查階段,亦不敢離港,令他不能如其他青少年一樣,到外國當交換生或深造。
9 人被控暴動 5 被告認罪
法官早前在判詞指,4 名不認罪被告在暴動的重要據點被捕,「本身就極不尋常」,以常理推斷無辜路人必然會遠離現場,避免殃及池魚,惟被告選擇留下與其他示威者共同進退,「聯成一線,互相壯膽、鼓勵,提高士氣」。
本案 9 名被告,依次為周子瑋(現 39 歲 ,項目主任)、黎穎豪(案發 17 歲,現 21 歲,學生)、陳景行(案發 17 歲、現 21 歲,學生)、陳俊僑(案發 17 歲、現 21 歲,遊戲中心職員)、戴嘉平(案發 14 歲、現 20 歲,學生)、戴嘉正(案發 14 歲、現 20 歲,學生)、袁恩霖(案發 29 歲、現 34 歲,汽車技工)、黃家祈(案發 26 歲、現 30 歲,室內設計師)及何宇軒(案發 25 歲、現 29 歲,廚師)。據報道,9 人當場被捕,其後踢保,事隔逾 2 年半被起訴。
案中 5 人認罪,同於 2023 年 4 月判刑。黎穎豪被判入教導所,陳景行、陳俊僑、黃家祈及何宇軒則判囚 26 至 28 個月不等。
控罪指,9 人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在香港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黎穎豪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指他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
DCCC3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