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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5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與家人隔鐵窗相見畫面唏噓

11.18油麻地|5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刑 辯方:與家人隔鐵窗相見畫面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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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大衝突,警方在油尖旺一帶展開圍捕行動,拘捕逾 200 人。其中 15 人的案件,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0 人早前認罪,餘下 5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還押至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並押後至 7 月 13 日,與同案被告一併處理判刑。

辯方提及,27 歲被告中學時期已熱衷於參與義工服務,曾遠赴汶川當義工,可見他具良好品格。辯方又指,任職滑水教練的被告,曾有兩次救人經驗,其中一名被救者慨嘆自己「無法像子聰(被告)當年拯救她一樣拯救他」,只能撰寫求情信。

辯方又形容,被告與姨甥隔著鐵窗相見的畫面,令人唏噓。求情期間,有被告目不轉睛地看著旁聽席的親友,以口型及手勢隔空傳話,並一度低頭拭淚。另有被告雙眼通紅,在步入羈留室前咧嘴微笑,家屬高呼「頂住啊!」,並叮囑他們「照顧自己啊!」
辯方:無證據顯示兩被告有暴力行為

辯方大律師指,被告鍾曜禧家父早年失去工作能力,故鍾很早便投身社會工作;而被告吳仲賢現為恒生大學市場學系三年級生,其同儕讚揚他富責任感,關懷他人及社會。辯方強調,無證據顯示兩人曾作出暴力行為,或在案中擔當號召角色,而他們管有的物品均屬保護性質,不具破壞力。

被告羅澤琛的代表大律師,則懇求法庭考慮到他被捕前後所展現的品格,酌情輕判。至於被告鄧建歡,辯方透露他在中學時期已熱衷於義工服務,曾遠赴汶川當義工,可見他具良好品格,而其母亦親撰求情信,對兒子的愛溢於言表,希望他可盡早回家。

官指其他區院法官判刑純屬參考

至於被告李子聰,辯方稱他自幼與胞姊相依為命,過往曾奪得多個獎項,為校爭光,其後成為一名滑水教練,曾有兩次救人經驗,包括學生感到驚慌時,把他帶回岸邊;看到有女生遇溺時挺身而出。該女生慨嘆「無法像子聰當年拯救她一樣拯救他」,只能撰寫求情信。

辯方又指,李向所有受影響人士致歉,重犯機會低,只期望出獄後與家人平安地生活下去,又形容他與姨甥隔著鐵窗相見的畫面令人唏噓。

對於辯方提到另一理大案件,暫委法官崔美霞直言每個被告的情況不一,其他區院法官的判刑純屬參考,並押後本案至 7 月 13 日,期間各被告續還押。

5 人不認罪 10 人認罪
同還押 7.13 判刑

本案共 15 名被告,不認罪的 5 人為鍾曜禧(34 歲)、羅澤琛(19 歲)、吳仲賢(18 歲)、鄧建歡(27 歲)及李子聰(25 歲)。除鍾曜禧外,其餘 4 人沒有案底。

餘下 10 人認罪,包括翁芷茵(19 歲)、周耀天(22 歲)、鍾永祥(45 歲)、蘇浩然(25 歲)、孫嘉豪(22 歲)、曾紹鵬(21 歲)、黃康瑜(22 歲)、甄念賢(16 歲)、黃子悅(22 歲)及王汶珊(28 歲),同樣還押至 7 月 13 日判刑。

各被告均被控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第七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鐳射筆,此罪獲存檔法庭。

DCCC73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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