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詐騙案,涉款共約 74 萬元,他被控 9 項串謀詐騙罪及 10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案件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透露,王打算承認當中 8 項交替的洗黑錢罪,餘下兩罪可獲存檔法庭;至於原有的 9 項串謀詐騙罪則不再提控。控方另有加刑申請。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5 月 2 日作認罪答辯,王須繼續還押。
案件於 2023 年 6 月首度提堂,王申請保釋被拒,至今已還押逾 16 個月。
王被控串謀詐騙及交替洗黑錢罪
被告王進洋(29 歲,報稱無業),被控 9 項串謀詐騙罪及 10 項交替(法律 101 文章)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
控罪指,王於 2023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5 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 9 人,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表示他們的親人需要金錢,從而誘使他們交出港幣 2 萬至 20 萬元。
10 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的財產」罪指,被告在同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即 2 萬至 20 萬元款項,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仍處理該財產。
翻查資料,王曾於 2019 年當選香港離島區議會東涌南選區議員,後於 2021 年因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席。
DCCC35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