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5 歲無業男子涉分別假冒兩名婦人的兒子,稱捲入打鬥案被捕,要求對方提供金錢協助。其中一事主家人察覺不妥報案,男子在交收金錢時被捕,事後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罪,他認罪後被判囚 26 個月。
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申請,認為原審採納錯誤的量刑基準。上訴庭聽罷雙方陳詞,認為原審判刑出錯、明顯過輕,周五(12 日)批准覆核,撤銷原審判刑,加刑至監禁 48 個月,判決理由將在 3 個月內頒判詞作補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一名 35 歲無業男子涉分別假冒兩名婦人的兒子,稱捲入打鬥案被捕,要求對方提供金錢協助。其中一事主家人察覺不妥報案,男子在交收金錢時被捕,事後被控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兩罪,他認罪後被判囚 26 個月。
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申請,認為原審採納錯誤的量刑基準。上訴庭聽罷雙方陳詞,認為原審判刑出錯、明顯過輕,周五(12 日)批准覆核,撤銷原審判刑,加刑至監禁 48 個月,判決理由將在 3 個月內頒判詞作補充。
2022 年,兩名婦人於同日收到來電,對方冒認其兒子,稱因打架等被捕、須保釋金,要求外出交收,其中一名婦人赴約後,其女兒發現可疑報警,警方到場拘捕收錢的 35 歲男子;涉款逾 9 萬元。被告早前承認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2 罪,餘下 2 罪獲存檔法庭,還押至周二(19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辯方陳詞指,被告因經濟轉差、入不敷支及欠債而受不法份子利用,受指示到場收包裹,以賺取 2,000 元至 3,000 元報酬,但他只是作跑腿。暫委法官鄭明斌接納其並非主腦,惟強調「電話騙案喺香港十分猖獗」,亦接納控方提出加刑三分一,最終判被告 26 個月監禁。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詐騙案,被落案起訴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周四(28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應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至 12 月 7 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透露,王供出一名招攬自己的涉案人士,需要進行認人手續。另辯方有保釋申請,裁判官稱沒有重大環境改變,故拒絕申請,王期間需還押。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電話騙案,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不獲保釋。王進洋沒有律師代表,周五(30 日)第二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畢其陳詞,拒絕其擔保申請,被告還押至 9 月 28 日再訊。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電話騙案,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還押候訊。王進洋周三(21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黎婉姫聽畢其陳詞,拒絕其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被指牽涉詐騙案,被落案起訴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王周四(8 日)被押解至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身穿螢光橙色風褸,甫應訊向數名旁聽人士大力揮手。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反對王保釋;王的律師續提出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聽取雙方陳詞後拒絕,王須還押至 9 月 28 日再訊。辯方放棄 8 天保釋覆核權。 控罪指,王涉嫌假冒是陳姓人士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警案而被警方拘捕,需港幣 10 萬元保釋。
警方日前接獲與「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隨即拘捕一名 16 歲男學生,指他涉嫌假冒兩名老婦的親友,訛稱自己捲入刑事案件,騙取共逾 4 萬元。他被控 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周一(14 日)被解往東區法院首次提堂。 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12 月 23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須還押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