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周四(22 日)踏入第二日裁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指,儘管缺少水密門加快南丫四號下沉,但這並非設計出錯,亦沒違反當年任何規例,又指家屬方期望海事處年檢時核對圖則,屬不切實際。(見另稿)
家屬在聽審期間拍枱、集體離場,庭外受訪指對裁決極度失望和不滿。梁淑玲指,追究 13 年換來「不切實際」四字,有愧於離世家人;徐志盛形容,官說法如「手術成功但病人死了」,「法例上面你冇錯,但係死咗 39 個」;趙炳全則指,裁決帶來「十萬個問號」。
政府晚上發稿指,尊重死因庭裁決,會仔細研究和認真跟進判詞,同時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發言人又指,局方一直督促海事處努力跟進調查委員會及專家提出的建議,全面落實提升船上安全規範、圖則審批和驗船水平、業界運作安全等五大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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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死因裁決 官:家屬方要求海事處年檢時核對圖則「不切實際」 遺屬集體離庭
家屬審訊期間集體離場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周三裁定水密門非漏裝,周四(22 日)就餘下 5 項議題作出裁決,包括:與南丫四號相撞的「海泰號」船頭有否加裝鋼片、南丫四號艙口圍板高度是否低於標準、海事處是每年抑或隔年檢查南丫四號艙門、涉事海員有否超時工作等。
官裁決指,南丫四號建造時,即使尾半格艙壁不設水密門,亦符合「一艙進水不沉」的標準,又指家屬要求海事處隔年驗船時核對圖則、修正結構屬「不切實際」。
家屬席一度傳來拍枱聲,其後集體離場,有家屬在庭外喊:「侮辱智慧!」,與家人在庭外相擁而哭,之後沒再返回庭內。

家屬:對裁決極度失望和不滿
裁決後,遇難者家屬趙炳全、徐志盛、梁淑玲庭外受訪時,先感謝傳媒多年來跟進、報道,再指對是次裁決,感到極度失望和不滿。梁淑玲指,在庭內聽到死因裁判官分析海事處檢驗一事時,「家屬係嬲到拍枱走人」。
她解釋,法庭結論是海事處每年都要檢驗很多船隻,毋須帶備圖則,「每一次檢驗,用肉眼去睇有冇大改動,例如有冇燒焊,有冇大嘅焊接、冇咗隻門呢啲簡單檢驗,就已經合格⋯驗船係 base on 個(海事處)list 去 tick,咁就已經完結㗎喇。」
梁淑玲:追究 13 年換來「不切實際」四字
她指,官形容家屬方要求海事處兩年檢時「攞齊架撐、攞齊圖則」,是「不切實際」,「對於呢四個字,我只可以講,銘記於心,我唔明點解我哋作為一個乘客,去坐一隻船,大家都有揸車㗎,揸車都要年檢啦,年檢唔係要檢查吓安唔安全咩?點解係不切實際呢?」
她續指,「如果海事處係唔夠人力去做呢件事嘅話,唔該同我哋講,唔該同返你上司講,去理解吓、去審核吓你哋做緊嘅嘢,係咪真係維護緊市民安全,我哋嘅 13 年,係想問究竟邊一個人,應該對呢件事負上責任,到頭嚟換咗呢四隻字『不切實際』,所以係好嬲嘅一件事情。」
就官指,南丫四號符合「一艙進水不沉」標準,亦沒有違反當年的規例,徐志盛形容,這說法「類似『手術成功但病人死咗』,法例上面你冇錯,係成功咗,但係死咗 39 個」。他指,判決不僅向家屬交代,「你咁樣判決係咪可以釋除公眾疑慮呢?」

趙炳全:對裁決「十萬個問號」
就家屬最關注的沒裝水密門議題,官指是船廠有意識的決定、非疏忽,梁淑玲引述專家證人指,如果船隻有裝水密門,或可減慢下沉時間,「呢個係鐵一般嘅事實」。
她質疑,官沒採納專家證人供詞,認為財利船廠「做啱咗隻船」,「嗰隻門係可有可無,係達到基本運作,我覺得係 ridiculous(荒謬),係匪夷所思,冇解答過我哋疑問」,又指「我聽完晒呢兩日(裁決),我都係唔好理解,究竟我應該問邊個嘅責任?冇理解過,冇人答到我」。
當日在船上的趙炳全憶述,當日船隻很快沉沒,「我都感覺到好唔尋常,我僥倖執返條命、死過返生⋯我作為南丫四號一個乘客,好慶幸我仍然生存,今日我好想問,如果咁都可以話係不切實際,我想問,39 條人命就係換嚟呢四隻字呢?」
趙說,對裁決極度不滿和失望,「其實心中問緊,安全何價?係咪就係要咁樣判決呢?」他又指有「十萬個問號」,「冇咗水密門,令到隻船咁快沉,呢個問號已經好大,點解可以以你作為一個法官,判嘅係咩嘢呢﹐可以咁大聲講話,判出嚟(水密門與海難)係冇關係呢?呢個問號我哋家屬係解唔開」。

徐志盛:汲取教訓係我哋屋企人
至於官最後表示,罹難者的家屬及摯愛因而承受的沉重損失,任何裁決或建議,均無法抹去,惟希望是次死因研訊的裁斷,可以為各方提供一定程度的理解,並確保已汲取應有的教訓。
徐志盛指,「唔好再講嗰啲『大家要向前看』,廢話嚟㗎」﹐又反問「汲取教訓係我哋 39 個屋企人喎,好似同其他人無關喎,受教訓嗰個係我哋喎,有咩好教訓呀?睇唔到喎,依家我哋仲俾人指住,我哋係多餘喎、不設實際喎」。
梁淑玲指,官指海事處驗船工作繁重,有太多船要檢驗,「你哋家屬唔可以要佢哋不停諗咁多嘢去驗你隻船,係不切實際,我想問,我要體恤所有海事處人員,邊個體恤家屬呀?我哋 13 年前冇咗摯愛,你覺得我哋冇咗就係冇咗呀?呢個烙印係一世⋯我期望係可以喺佢哋面前,講畀佢聽,我行咗 13 年喇,我終於今日可以停落嚟喇,但原來我講唔到⋯所以我好嬲」。
她指,是次研訊絕對不是完結,「我哋係過五關斬六將,呢個已經差唔多係終極中嘅終極啦嘛,跟住點知原來你話我聽,你睇唔到個真相喎,我都唔知可以做啲乜嘢。但係我相信,家屬係唔會放棄,我追咗 13 年,你畀一個咁嘅答案我,我覺得我有愧於我死去嘅家屬。」

不具名家屬:難以跟去世女兒交代
在海難中痛失女兒、其中一位入稟要求召開死因研訊的遺屬表示,「點解要有死因庭啫,係希望對呢個水密門,(找出)係邊個負責啫,開完之後,除咗冇人負責之外,仲要係話佢哋船廠係做得啱嘅,符合法例,水密門唔重要㗎」。
他說,是次結果也難以跟女兒交代,「唔通我同佢講,你死得啱呀,鬼叫你坐隻船咩?隻船合法㗎、啱法例㗎,不過你唔好彩上咗架船咋嘛,咁講呀?」
至於後續行動,梁淑玲指「要同律師團隊諗一諗」,又指「其實我唔希望香港再有慘劇發生,但如果真係有慘劇發生,係唔好拖延,盡快去搵個真相,香港先可以 move on,先可以進步。」

政府:一直督促海事處跟進建議
政府晚上發稿指,尊重死因庭裁決,會仔細研究和認真跟進判詞,同時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發言人指,局方一直督促海事處努力跟進調查委員會及專家提出的建議,全面落實五大類措施,避免類似事故發生,例如規定所有載客船隻的水密門須裝設警報器;就本地船隻增設專責圖則審批小組、引入標準化驗船及圖則審批程式;推出成人和兒童兩用救生衣;加強海事處職員的專業培訓等。
發言人指,海事處將認真研究跟進死因裁判官建議,又指已實施本地安全管理系統,以主動風險管理的方針,加強與業界就海上安全相關事宜上的溝通;積極籌備在目前驗船制度下,要求船東在驗船前,確定船舶沒有作未獲允許的改裝;政府會檢視本地船隻海員的工作環境及情況,並會充分諮詢相關持分者意見。
港燈:已據調查委員會建議落實多項措施
港燈公司表示,尊重死因庭裁決,事故對公司極為沉痛,再一次向已離世的同事和其他罹難者的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發言人又指,事故後已根據調查委員會建議,檢討及落實多項措施,會仔細審視死因庭的建議及判詞內容,並評估任何可以進一步提升安全及管理水平的空間,在可行情況下予以落實。
CCDI-1075-1113/2012(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