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同一天三度襲擊妻子,被控 3 項普通襲擊罪。被告周五(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案情,獲准以 1,500 元簽保守行為 24 個月,控方撤銷控罪。被告另需繳付 300 元堂費。
案情指,被告與妻因管教子女起爭執,被告推妻子至撞倒書架,另一次則推倒她在地,向她稱「死開啦你」。被告在警誡下確認有肢體接觸,惟否認打妻,後來警員向他展示案發閉路電視片段,他否認有意圖傷害妻子。妻子的胸口、左臂及右大腿分別有瘀傷及紅斑。
法律101|何謂「簽保守行為」?如何決定撤控與否?
警誡下稱肢體接觸
案情指撞妻戳胸口、推落地
案情指,被告 2016 年結識妻子,二人 2018 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一家四口連同家傭住在日出康城單位。案情指稱妻子有婚外情,夫妻關係在 2022 年因此轉差。
事發當晚,二人因管教子女爭執。被告因妻子阻止他進入房間,而推妻子至撞倒書架。兩人其後在房間內爭吵,被告以手指約 5 次戳妻子的胸口、尖叫並發脾氣,妻後退。當被告想離開房間時,妻子從後接近,被告將妻子推落地並向她說「死開啦你」。
醫療報告指妻子的胸口、左臂及右大腿均有瘀傷、紅痕,上胸口有紅斑。
被告在第一次警誡會面確認與妻有爭執時有肢體接觸,但否認打妻。一個月之後的另一次警誡錄影會面中,警員向被告展示案發片段,被告解釋當時與妻爭執,兩人情緒激動,他確認有肢體接觸,但否認有意圖傷害妻子。
控罪指三度襲妻
被告駱敬丰(34 歲,報稱高級督察),被控 3 項「普通襲擊」罪。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或約於 2025 年 2 月 28 日,在香港新界將軍澳日出康城一單位內,三度襲擊譚姓女事主。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方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警方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會根據既定程序作出跟進。
KTCC47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