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已與逾550宏福苑業主簽正式買賣協議 澄清收購業權公司非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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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發言人周一(13 日)表示,網上傳言政府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是「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說法絕非事實,「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混淆視聽,作出惡意中傷,政府必須嚴正澄清。」

局方又指截至上周五,已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其中兩單位已完成轉讓手續,政府已向業主發放款項。局方指,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單位,可在私人市場選擇單位,同時可獲資助出售房屋的「綠表資格」兩年。

房屋局:收購業權公司非空殼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就網上傳言政府為收購大埔宏福苑事宜而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是「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此一說法絕非事實,亦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混淆視聽,作出惡意中傷,政府必須嚴正澄清。」

發言人強調,「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由政府成立,並提供全面支持,又指收購宏福苑單位業權所需資金,絕不會出現不足的情況,指除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約 28 億元,2026 至 20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已預留 40 億元,作為收購 7 座的公帑投入,而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 10 億元,政府將於本周五(17 日)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額外撥款。

局方:逾 550 業主已簽買賣協議

發言人指,政府現時正陸續與已經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在收到業主交回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確認資料無誤之後,局方會安排相關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當中包括已被納入長遠方案的宏志閣業主。

發言人指,截至 7 月 10 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經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又指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情況盡快完成轉讓手續,而目前其中兩個單位的轉讓手續已經完成,政府已向兩單位的前業主發放款項。

局方:協議附帶契據
僅為確保取得清晰業權

另外,發言人指房屋局留意到個別業主,對《買賣協議》附帶的《承諾與彌償契據》,以及出售業權而又未能於「特設銷售計劃」下購買單位的業主的租金補助安排有疑問。

發言人表示,《買賣協議》附帶契據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業主就其物業在完成交易前的業權狀況,作出具法律效力的聲明及確認,包括:業主為物業的唯一合法及實益擁有人、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物業並無涉及任何民事訴訟或申索等。有關安排用以確保買方在完成交易後,可取得清晰及無爭議的業權。

就契據中有關彌償條款而言,如在成交後,有任何第三方基於與該物業相關的既有權益或申索,而就買家的業權提出法律挑戰,業主須就買方因此引致的相關損失作出彌償。

發言人指,該條款的適用情況,主要是業主在契據中所作的聲明及確認,並非真確或完整,「而並非針對任何無關或新產生的爭議」。有關就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而作出聲明及彌償的要求,在一般物業買賣中亦屬常見。

局方:最終未購單位
仍可收取收購金額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發言人指政府在 2025 年 12 月底宣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 15 萬元的租金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 75,000 元。

發言人指,個別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單位,仍可收取政府的收購金額,在私人市場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單位,同時可獲得「綠表資格」兩年(由資金到帳日起計),在資助房屋二手市場選購未補價的單位。相關租金補助會發放至相關收購金額到帳日,至於到帳日前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惟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政府:85.6% 業主接受收購建議

宏福苑業主提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於 6 月 30 日屆滿。房屋局早前公布,截至該日早上,8 座宏福苑大廈之中,已有共 1,698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總數約 85.6%。其中受大火波及的 7 座佔 1,481 戶,佔該 7 座單位總數約 85.3%;宏志閣則有 217 戶,佔整座單位約 87.5%。翻查資料,宏福苑大約有 1984 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