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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涉姦 12 歲邊緣智商女童 女童:被告稱「無用刀插點算強姦?」

青年涉姦 12 歲邊緣智商女童 女童:被告稱「無用刀插點算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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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歲學生被指 2020 年在大圍一幢大廈後樓梯,與 12 歲邊緣智商女生性交,被控強姦及交替控罪的「與年齡 13 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周二( 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2 天審訊。

控方傳召女童 X 作供,並播放有關錄影會面片段。她憶述,被告拉她到樓梯間後問「做唔做實驗」,惟未待回應便先後 4 次強吻、指插及用陽具插其下體,每次維持約 20 分鐘,期間一度反問 X 「我都無用刀插你,點算強姦?」
女童:被告稱大學生見中學生 「會問是否『做實驗』」

庭上播放 X 在案發翌日的錄影會面片段,指當日放學乘升降機回家時,被告把她拉到樓梯間,問她讀甚麼科目,以及「做唔做實驗」。未待 X 回應,被告便叫她脫下口罩、內褲等,繼而試圖強吻她,X 見狀推開。

X 續指,被告再次要求做實驗,並解釋當大學生見到中學生,便會問對方會否「做實驗」。被告隨即走到她身後,用中指插其下體約 15 分鐘,再轉用陽具插入,歷時約 5 分鐘,期間 X 欲叫喊,但遭被告阻止。

女童:被告反問「無用刀插點算強姦?」

X 又指,過程中曾問被告是否想強姦她,他反問「我都無用刀插你,點算強姦?」她留意到被告戴「保護套」,指被告「摸完我下體會捏吓捏吓(保護套)」,又指其下體有「泡泡」及「小弟弟嘅液體」。

X 又稱,被告要求她口交遭拒後,三度用手指及陽具插其下體,並稱「如果你乖,就請你食飯」、「做埋最後一次放你走」。

辯方質疑事主沒踢開被告

X 在盤問下解釋,當時遭被告「插住」,因此難以逃走,又擔心如踢開他,反而會令她被捕。X 承認,第一次被侵犯時,沒親身看見被告把陽具插入,只感覺到被告插入。辯方質疑,被告著 X 轉身後,是 X 先主動攬著他。X 同意並稱「佢攬住我,我都攬住佢」。

方嘉樂(20 歲,報稱學生),被控於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大圍某大廈樓梯,強姦 12 歲女童 X;或與 X 非法性交。

HCCC2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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