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Day29|政府方總結:火災責任歸究政府欠公允 不應混淆責任與弱點

宏福苑聽證會Day29|政府方總結:火災責任歸究政府欠公允 不應混淆責任與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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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方:認為政府部門是始作俑者屬偏頗

政府代表資深大狀孫靖乾先提到,相關政府部門積極配合獨委會調查、提供大量文件。政府理解社會將焦點放在政府部門,但不應因此忽略涉事方的責任,甚至認為政府是大火的始作俑者,形容此說法「難免係會有所偏頗」、片面且不公。

孫指出,具首要責任的承建商宏業、工程顧問鴻毅沒出席聆訊,「選擇沉默、迴避」,相比下政府部門全力配合,強調並非推卸監管責任,只是認為不應把直接責任及系統上弱點混為一談,兩者性質與嚴重程度有分野,不應放在同一天秤上。孫又指,有傳媒把大火責任完全歸咎政府,是不符事實亦有欠公允。

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攝:CTH)
政府方:大火源於承建商等合謀串連

綜合書面、口頭陳詞,政府一方認為若非負責宏福苑維修工程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一連串的蓄意欺詐、合謀串連、疏忽及違法濫用行為,是次大火不會發生。

政府一方指,宏福苑維修合約價值 3.36 億元,存在巨大利潤,即使施加處分,相比所得利潤仍然微不足道,令持份者有經濟誘因濫用制度,並以公眾利益作為代價。制度本身有賴各方互相監察,但現時卻有多個團體一同犯事。

政府方:大火蔓延涉多方不當

政府一方指,除宏業、鴻毅外,註冊檢驗人員(RI)吳躍未有履行監督職責;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宏泰消防、物管置邦的作為或不作為,亦嚴重削弱政府的監管功能,引致六大火勢蔓延成因。(見下表)

針對棚網,政府一方指證據顯示,經歷多次颱風後,宏業董事何建業指示二判盈利豐購入不阻燃棚網,可見何為節省成本而購入不合規棚網。

及後在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到場巡查前,宏業員工在內部群組發訊息提醒「Check 定邊啲 ok」,屬蓄意欺騙監管機構的直接證據。宏業以魚目混珠手法行騙,非普通疏忽,目的是謀取更高利益,鴻毅則漠視監督職責。

針對發泡膠封窗,政府一方指證據顯示,宏業何建業指示分判商使用發泡膠,ICU 曾向宏業表達關注,但宏業聲稱發泡膠非易燃,且每 3 層打鑿才會封窗,完成後便會拆除。惟發泡膠最後封窗達一年,政府質疑宏業說法完全虛假,而鴻毅及吳躍沒有任何跟進。

就專家報告提到屋苑的帆布非阻燃,政府一方指宏業、鴻毅等有首要法定責任,確保建築物料符合標準,又指政府部門在火災前,未收到針對帆布阻燃性能的投訴,故未有採取行動。

至於事發時消防總掣被關,政府一方指由宏業所聘的中華發展,只負責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不會評估關閉需要同後果,董事梁秉基亦承認自己是橡皮圖章;宏業明知自己非消防裝置承辦商,仍指示置邦為消防水缸排水,又聘用中華發展提交文件,製造虛假合規形象。

負責為宏福苑做消防年檢的宏泰消防,則在發現消防總掣被關後,沒向中華發展查詢,亦沒通知消防處,不能接受。政府指,當時消防處只獲通知消防栓及喉轆停用,不知道警鐘同時失效,無法加強措施。

宏福苑資料相(攝:Nasha Chan)
宏福苑資料相(攝:Nasha Chan)
政府方:蓄意合謀暴露制度弱點

政府一方指,即使有最完善法規,亦可以發生事故,而大火前的機制,是以當時社會的認知、資源、共識建立,最後發生大火,是由於機制下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蓄意疏忽、違反責任。

政府一方指出,現行制度有 5 個系統性弱點,包括制度本身依賴專業人士操守,屬自律制度,面對蓄意合謀或完全怠忽職守的情況時難被發現;以抽樣為基礎的審核機制,不足以偵測蓄意和有組織隱瞞;程序指引及工作守則存在改善空間,例如臨時物料沒有標準;屋宇署與 ICU 之間溝通機制存在弱點;科技應用存在滯後。

孫靖乾強調,「制度過往行之有效,問題係面對蓄意合謀、有組織欺騙,會暴露制度弱點,但不等同於火災直接成因。」

就委員會批評政府部門分工不當,政府一方同意,部分部門可做得更好,重申政府部門分工非推卸責任,原意是想確保專業範疇、分工有彈性、不僵化處理,又指政府已落實改善措施,包括在工地禁煙等。

宏福苑 窗門 窗口
2025 年 11 月 27 日,屋苑單位窗框燒至變形,有部分遮蓋窗口的白色物料脫落。(攝:Nasha Chan)
政府方:民政處倡提高業主親身投票門檻

大火救援方面,孫靖乾指消防處面對不同挑戰,包括大廈出入口被竹棚堵塞,令居民難以疏散;濃煙滲入大廈,令大廈變得高溫;消防喉轆失效;火警規模龐大,多廈外牆同時起火。

就消防員何偉豪殉職,孫同意專責小組指,何當時有能力逃生,但他選擇留在宏泰閣救人,認為何展現非凡勇氣、崇高使命感、無私奉獻及忠於職守。

另外針對大維修圍標,政府一方指,根據警方、廉署及競委會調查,大維修存在廣泛、系統性及長期不當行為,市建局、競委會、廉署、警方及民政處均有作出相應措施,例如競委會今年 3 月展開法律程序;廉署接到貪污投訴後亦有調查、拘捕;民政處提出公眾諮詢,建議在涉及大維修的決定時,提高業主親身出席的投票門檻、設授權票上限,以及改善利益申報制度。

政府方:承建商濫用機制辜負政府期望

孫靖乾最後總結指,在是次宏福苑大火中,針對承建商同專業人士,「我可以四個字喺度講,就係『證據確立』」。

他指,從聽證會證供、眾多文件可見,專業人士及承建商濫用機制,辜負政府、規管架構以及市民對他們的信任及期望,透過蓄意違法行為濫用機制、嚴重疏忽,導致大火。他形容,這些專業人士與承建商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強化嘅違法行為模式」,令每層應保障公眾安全的私營責任同時失效。政府承認要加強監管強度,會繼續檢視並積極推行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