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21 歲男子涉於今年 9 月至 10 月間,煽惑他人傷害政府官員、警察及其他人士,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周四(26 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作首次提堂。
被告應訊時不時用力眨眼,表現疲倦。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並指被告為「一路有去九龍醫院覆診嘅病人」,他涉持續在不同 Facebook 帖文留言,不過提及的人物數量「唔太現實」、「精神方面需要探索一下」,故申請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包括他是否適宜答辯及治療建議。
被告由當值律師代表,辯方指被告希望保釋外出,申請通過感化官索取相關報告;控方則反對保釋。聽取雙方陳詞後,裁判官余俊翔拒批保釋,應控方申請為被告索報告,押後至 11 月 9 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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