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案審訊總結:「港人講地」揭發事件、周達權任控方證人

黎智英欺詐案 20 日審訊重點:「港人講地」揭發事件、周達權任控方證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六(10 日)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法官陳廣池指,黎智英和壹傳媒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利用傳媒機構的保護傘下行事」,令科技園不敢突擊巡查,屬於加刑因素之一。

《法庭線》整理 20 日審訊重點,包括網媒「港人講地」揭發違規事件經過,以及同案被告、後轉為特赦證人的壹傳媒高層周達權作供,提到「力高」是黎智英的私人公司,不申請牌照是黎的意思,做法與租約不符等。

本案其中一個爭議點是,「力高」業務是否與壹傳媒相關,辯方指「力高」曾持有 49%「蘋果印刷」的股票、支援「蘋果動新聞」的動畫,認為科技園應與時並進,接納網上媒體業務為出版業務的一部分。法官陳廣池反駁,「力高」提供管理顧問及投資業務,即使有份投資、持股及涉獵「動新聞」,亦不能抹殺其主要業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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