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案件將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預料審訊 60 日。 其中一名涉案 24 歲男子,與另一 24 歲女子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案件周一( 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提訊日,傳媒因「87A」條例所限,未能報道程序內容。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15 日再進行提訊日,以待交付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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