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之一的喬映瑜,2022 年 8 月服完內地刑期後被押返香港,隨即被捕。她被控藏毒、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罪,另因潛逃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喬周四(11 日)在區院承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妨礙司法公正 3 罪,藏毒罪獲存檔法庭。被告還押至 1 月 30 日判刑。
辯方求情時,引述同案其中 7 人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判囚 10 月的案例。法官陳廣池問及控方「你哋唔覺得輕咩?」其後稱該案例的判刑「並不合適」;指「咁嘅社會環境,咁大規模嘅行動、跨境罪行,遠超於其他妨礙司法公正嘅情況」。
陳廣池提及,法庭判刑時要審視當時的環境;就辯方指,喬及其他 7 名被告的案情背景一致,若因由其他法官審理,而被判得較重,是極不公平,陳廣池則指「佢可以上訴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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