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歲男警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周一(13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時提及已還押逾一年半。
控方指需時等候專家證人證供及律政司意見,申請押後至 10 月 2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並按被告要求促控方盡快向辯方提交專家證供。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4 歲男警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周一(13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無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時提及已還押逾一年半。
控方指需時等候專家證人證供及律政司意見,申請押後至 10 月 2 日再訊,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並按被告要求促控方盡快向辯方提交專家證供。
34 歲男警被指在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周五(30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指,有關疑為製毒地點、驗毒的報告仍未完成,另警方調查被告的通話紀錄後,懷疑有另外 3 宗獨立案件與製毒有關,仍待調查。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待索取關鍵資料及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接納,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34 歲男警被指在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周四(4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2026 年 1 月 30 日,待收取毒品化驗報告,及證明案發現場為製毒工場的專家報告,獲裁判官覃有方接納。被告繼續還押。早前警方回覆指,被告已停職。
一名 34 歲警員,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案件周四(24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9 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押。
2019 年 3 月,警方破獲土瓜灣一單位製毒工場,拘捕 58 歲本地男子及 2 名外籍男女。3 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周五( 24 日)分別判處本地男子 29 年,及外籍男女各 28 年監禁。警方指,涉案本地男子利用 15 歲女兒,陪同案中另一被告購買製毒工具,遭法官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