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夫婦被指 2010 年至 2012 年間,以熱燙斗、𠝹刀、單車鏈等向印傭施襲,造成其身上至少 45 處新、舊傷痕,失去部分工作能力。夫婦 2013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襲擊等罪成,分別判囚 3 年 3 個月及 5 年半。印傭 3 年後入稟向該夫婦提出傷亡索償,聆案官鄭金蓮周五(10 日)於區域法院頒下判詞,下令夫婦須賠償約 87 萬及利息,另須支付訟費。 國際移民聯盟、印尼移民工工會等代表在判決後見記者,指事主 Kartika 得知判決後喜極而泣。代表透露,Kartika 現時失業,在印尼照顧 3 名子女,期望賠償金可用作子女的教育基金。工會又指,在本港現行法例下,外傭須與僱主同住,期望政府在今次事件中汲取教訓,作出檢討和改革,確保外傭受虐時有渠道尋求協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