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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屯門驅示威者遭腐蝕液體擊中 再多一警入稟索償 兩人同指警方錯判形勢

10.1 屯門驅示威者遭腐蝕液體擊中 再多一警入稟索償 兩人同指警方錯判形勢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拒絕民陣遊行申請,市民改在多區「遍地開花」。其中屯門大會堂有示威者被驅散時,向警方投擲腐蝕液體。

事隔約 3 年後,兩名當時執勤警員,先後在周一(26 日)及周二(27 日),分別入稟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指警務處處長當日錯判形勢,令二人和同袍寡不敵眾,被腐液濺中身體受傷,要求賠償。警方回覆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翻查報道,與兩名入稟人同名的警員,2020 年 11 月獲政府頒「銀英勇勳章」。其中周二入稟的申請人,與被稱為「小虎 sir」的警員同名,傷勢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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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 10.1 屯門驅示威者遭腐蝕液體擊中 入稟索償指警務處長錯判形勢

警員 10.1 屯門驅示威者遭腐蝕液體擊中 入稟索償指警務處長錯判形勢
2019 年 10 月 1 日,警方拒絕民陣遊行申請,市民改在多區「遍地開花」。其中屯門大會堂有示威者被驅散時,向警方投擲腐蝕液體。一名當時執勤的警員,事隔約 3 年後,周一(26 日)入稟區域法院,指警務處處長當日錯判形勢,令他和同袍寡不敵眾,自己被腐液濺中左前臂及胸口,要求賠償,入稟狀未提及具體金額。

警方回覆查詢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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