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9 月將軍澳港鐵站斬人命案,一名解款員在站內櫃員機工作時,突被前同事現身用利刀斬傷,送院不治。該男子經審訊後,由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法律 101 文章)及襲擊罪成,周三(24 日)在高院被判囚終身。
法官陳仲衡判刑時指,辯方曾以神志失常為由拒辯,但陪審團的裁決,已反映他們不接納此說法。對於辯方求情信提及的求情理由,例如被告從沒傷人之意、一時衝動、個別或不幸事件,官皆拒納,指因被告事發前兩日特意買刀,而死者刀傷更深達 10.6 厘米,最終按例判處終身監禁。
官覆述案情時,提及死者和被告關係曾經良好,當日被告刀插死者時,說了句「仆街」,但死者卻喚被告名字,亦成為他生前的最後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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