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46 日審訊。
針對 2019 年 6 月首次眾籌登報計劃,李宇軒供稱,負責墊支的公司非倡議組織,理應不會參與全球登報,因此對方希望盡快收回款項、了結事件,「唔會有啲唔關公司業務嘅嘢喺度拖住」。李又提到,眾籌 15 萬元的餘款,最後捐予「612 基金」。
至於同年 7 月第二次眾籌,李稱經陳梓華或其他人介紹,認識「攬炒巴」劉祖廸,指他想眾籌在英國發起「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李指,那時候已得悉陳梓華與《蘋果》「有啲關係」,所以團隊曾透過陳向《蘋果》借用戴卓爾夫人相片,陳當時稱會在與黎吃飯時詢問,其後回覆「張相 OK 啦」。案件下周一(18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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