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經歷 65 天的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 10 日)裁定死者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批評若時昌職員及早報警,消防及早到場,或能阻止悲劇發生。黃偉權又指,消防處內部溝通混亂,現場總指揮無法掌握重要資訊,反映問題並非滅火策略有誤,「而係制度問題」。他分別向消防處、時昌、勞工處等作出共 14 項建議,包括建議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又要求屋宇署發牌規管迷你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經歷 65 天的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 10 日)裁定死者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批評若時昌職員及早報警,消防及早到場,或能阻止悲劇發生。黃偉權又指,消防處內部溝通混亂,現場總指揮無法掌握重要資訊,反映問題並非滅火策略有誤,「而係制度問題」。他分別向消防處、時昌、勞工處等作出共 14 項建議,包括建議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又要求屋宇署發牌規管迷你倉。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經歷約 65 天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 10 日)裁定死者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指兩人進入火場是合法,且有滅火目的,只是在過程中出現意料之外、節外生枝的情況。但他指,若時昌職員當時及早報警,消防及早到場,或可阻止悲劇發生。他又斥責消防處溝通混亂,舉例指現場總指揮都無法掌握所有重要資訊,反映消防處制度出問題。死因裁判官向各部門提出共 14 項建議,包括要求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屋宇署應發牌規管迷你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