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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6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迷你倉大火 6 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編按:報道刊出後,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方面來信,強調陳雖然認為 2.4 米闊走廊為嚴格標準,但從未質疑需保留足夠闊通道讓消防員通過;他的集團已增設閉路電視系統,用作防止租客存放危險物品。此外,陳認為要符合消防處的規定,成本會大幅上升,但從不認為消防員的安全應被犧牲,而他多年來一直與消防處緊密合作,探討和推行提升迷你倉防火安全的可行措施。)

2016 年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6 年來,消防處制訂迷你倉防火新標準,業界先後提出 3 宗司法覆核指規管不合理。消防處的檢控程序因司法覆核延長,以致部分迷你倉至今仍在潛在火警危險下營運。

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指,消防處新標準中,以每組倉之間須設一條 2.4 米闊走廊最嚴厲,令倉儲空間減少,營運商「根本係無 profit(盈利)」,預計需加租一倍才能維持營運,憂慮租客難接受,生意大受影響。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6 年前大火揭出狹窄環境對救火造成困難,指 2.4 米闊走廊的標準「關乎生命」,如為保業界生存而降低,「我相信前線無一個同事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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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6年.1|拆解「最長命」工廈火警成因 死因研訊留3疑團未解

迷你倉大火 6 年.1|拆解「最長命」工廈火警成因 死因研訊留 3 疑團未解

2016 年 6 月 21 日,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年僅 30 歲的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 37 歲的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事隔近 6 年,死因庭召開研訊,還原事發經過、探討死因。 

研訊自 2021 年 9 月開始,橫跨至 2022 年 5 月中,原定為期 40 天,最終超時 25 天才完成。庭上共傳召 71 名證人作供,大部分為消防員,亦包括迷你倉職員及專家證人。死因裁判官黃偉權於 5 月 10 日裁定兩人死於不幸,強調他們是英勇殉識,又向時昌、消防等部門提出共 14 項建議,要求改善。

這場被喻為香港「最長命」的工廈大火,由事發至今接近 6 年,隨着死因研訊落幕,揭示了甚麼問題?有沒有疑團未解開?消防處加強規管是否有效?業界如何應對?涉事租戶有否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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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時昌遭地下租客入稟高院索償

迷你倉大火|時昌遭地下租客入稟高院索償

2016 年 6 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於事件中殉職,死因庭上周二裁定二人死於不幸。當時與迷你倉同幢的地下租客,上週五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時昌迷你倉等 4 間公司,就大火所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惟原告未於入稟狀列明申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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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官建議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 屋宇署應發牌規管迷你倉

迷你倉大火|官建議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 屋宇署應發牌規管迷你倉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經歷 65 天的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 10 日)裁定死者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批評若時昌職員及早報警,消防及早到場,或能阻止悲劇發生。黃偉權又指,消防處內部溝通混亂,現場總指揮無法掌握重要資訊,反映問題並非滅火策略有誤,「而係制度問題」。他分別向消防處、時昌、勞工處等作出共 14 項建議,包括建議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又要求屋宇署發牌規管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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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官裁兩消防死於不幸 斥消防溝通混亂 職員及早報警或可阻悲劇

迷你倉大火|官裁兩消防死於不幸 斥消防溝通混亂 職員及早報警或可阻悲劇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經歷約 65 天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黃偉權今( 10 日)裁定死者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指兩人進入火場是合法,且有滅火目的,只是在過程中出現意料之外、節外生枝的情況。但他指,若時昌職員當時及早報警,消防及早到場,或可阻止悲劇發生。他又斥責消防處溝通混亂,舉例指現場總指揮都無法掌握所有重要資訊,反映消防處制度出問題。死因裁判官向各部門提出共 14 項建議,包括要求消防檢討訊息傳遞機制、屋宇署應發牌規管迷你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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