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子被指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推動「港獨」,被控《國安法》下「串謀分裂國家」罪,男生早前承認控罪,周一(15 日)判刑。其中案發時 15 歲,現 16 歲男生,在 2024 年 11 月至今年 7 月期間,在社交媒體宣傳「建國聯」、「香港議會選舉」。電話紀錄另顯示,他參與「建國聯」的內部討論,亦曾向「建國聯」創辦人稱,有意為「建國聯」成立一個「情報部門」,以收集香港警察資料。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被告屬於「積極參與者」的級數。雖然被告發布的貼文反應不多,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法庭必須在未燎原(前)將之消滅」,而惟一方式是重罰。官又指,法庭認為被告不是少不更事,且頭腦清晰、成熟,不接納被告以患有自閉症為減刑理由,遂判處 42 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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