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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屯門|涉逼刪示威者照片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稱以言語壯大聲勢

7.6屯門|涉逼刪示威者照片 網媒記者非法集結罪成囚13月 官稱以言語壯大聲勢
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不成立;網媒記者則非法集結罪成,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3 個月。

法官游德康接納案件沒有預謀,但事主在光天化日、警署圍牆咫尺之外的地方被包圍、壓逼、侮辱及襲擊,即使被告看似沒有親手襲擊事主,甚至出手保護對方,惟他說出「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等話是壯大聲勢,加強群眾威逼事主的信心,是加重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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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街站喧嘩罵驚 網媒記者擾亂秩序罪成判囚 1 個月 阻差辦公等兩罪不成立

被指街站喧嘩罵驚 網媒記者擾亂秩序罪成判囚 1 個月 阻差辦公等兩罪不成立

2021年4月「國家安全教育日」,綽號「軍火佬」的網媒記者胡家輝,疑於學生組織「賢學思政」街站前以粗口辱警,被控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等三罪,今( 2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成,阻差辦公以及拒絕服從警員命令兩罪則不成立。被告選擇不求情,裁判官指沒有減刑因素,判囚 1 個月。

裁判官鄭念慈表示,被告在現場態度囂張,不斷提及七警、朱經緯等涉及警員行為不當的案件,引起現場人士仇視警員,必然有意圖犯案,故裁定他有擾亂秩序。但被告未有遮擋警員鏡頭,聽到警方指令亦選擇離開,認為他當時已遵從警員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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