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 4 人,被指要求他人刪去 「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不成立;網媒記者則非法集結罪成,周四(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13 個月。 法官游德康接納案件沒有預謀,但事主在光天化日、警署圍牆咫尺之外的地方被包圍、壓逼、侮辱及襲擊,即使被告看似沒有親手襲擊事主,甚至出手保護對方,惟他說出「啲相係咪值錢過你條命」等話是壯大聲勢,加強群眾威逼事主的信心,是加重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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