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早前承認危駕罪,醉駕罪獲撤銷。葉吉江周五(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 6 個月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葉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但強調是最後一次機會,若再犯他或會被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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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早前承認危駕罪,醉駕罪獲撤銷。葉吉江周五(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 6 個月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葉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但強調是最後一次機會,若再犯他或會被判囚。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並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周三(1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駕罪,醉駕罪則獲撤銷。
案情透露,被告與的士相撞後,警員發現他呆滯且身上有酒氣,為他進行呼氣測試,發現超出訂明限度。警員遂以「酒後駕駛」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辯方求情時稱,今次事件後,被告「決定唔再揸車」,已聘請司機,望法庭網開一面,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索取社服令報告,但強調所有判刑選項均為開放,期間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