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4 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另 31 人認罪,共有 45 人罪成。被指為組織者的 5 人,包括認罪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以及審訊後罪成的吳政亨,周二(25 日)將開始處理求情,料需時 3 天。
綜合判詞,法官裁斷戴耀廷為「35+ 計劃的大腦及主要推手」,而區諾軒對戴的協助起了關鍵作用,亦一直了解戴的目標。官又指,區作供時予人感覺嘗試與戴劃清界線,亦指不接納區對「攬炒」的理解,認為他應知「35+ 計劃」是起點。
至於趙家賢、鍾錦麟,判詞着墨不多。趙作供時形容「民主動力」是初選的「承辦機構」,他另被何桂藍一方引帖文質疑立場。至於吳政亨,判詞指即使「三投三不投」可能是他自發,但肯定他和戴有協議實行謀劃。
47人案判詞分析:
初選被指違法的核心 原訟庭3法官:五大訴求不可能達成
和平無差別否決被裁定屬非法手段 官引起訴後生效條文指屬濫權
47人案報道一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