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護士丁書悅(前稱楊贊霖)承認迷姦網友被判監逾 7 年,出獄後護士牌照仍有效,並先後出任安老院兩個須護士資格的崗位。護士管理局向《法庭線》進一步確認,丁在定罪後兩度申請續牌,均沒申報刑事紀錄,亦曾在牌照有效時申請改名並獲批准(時序見內文)。
記者亦向涉事的嘉瑞園護養院(德田)查詢,丁應徵時有沒有申報刑事紀錄,院方截稿前沒回覆。其母公司主席、黃大仙區議員魏仕成指早前已回應事件,拒絕再作回應。記者透過 Instagram 向丁查詢,亦未獲回覆。
社福界議員陳文宜表示,目前有規定要求入職申請表設有申報刑事紀錄的欄目,但不等同法定要求,「單純隱瞞未必構成刑事罪行」;她認同要尊重更生權利,但指院舍對弱勢有更高謹慎責任,「社會絕對有合理理由要求更嚴格嘅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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